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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身份被人冒名顶替10多年 买房结婚皆被耽误

2011年12月08日08:50
来源:大河网

  南阳女子被人冒名顶替10多年 买房、结婚被耽误

  初二辍学的“她”,中专毕业后在郑州一家医院上班

  身份被克隆,她连买房、结婚都耽误了

  南阳的付女士怎么也没想到,在她回老家办理二代身份证时,竟然发现自己被人冒名顶替了10多年,户口都被人迁走了,冒她名的人现在郑州一家医院上班。

  这10多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

  今年36岁的付女士将冒名顶替她的人和相关单位告上法庭。

  办二代证发现自己当了多年“黑户”

  付女士说,2008年3月,她从郑州回老家办二代证时发现“办不了”,她从公安机关获悉,自己的户口早在10多年前就被一个姓王的女子迁走。

  仔细想想,付女士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原来,付女士初二就辍学了,学籍一直在学校放着。“她为了复读用了我的学籍,考上学后就把我的户口迁到了郑州。”

  “她非法使用了我的名字十几年,太不像话了,更重要的是给我带来一堆麻烦。”

  付女士说,因为姓名被王女士冒用,她没法买房子,没法缴纳社会保险,没法结婚生子,为了恢复户口,她无数次往返郑州和南阳方城县间。

  付女士认为,方城县教育体育局、小史店二中以及王女士现在上班的医院,在招收人员时未尽合理的审查义务,主观上存在过失。

  她将几家单位和王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王女士构成侵害自己姓名权的行为,判令其停止侵权;判令四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包括精神抚慰金4万元在内的损失共计6.3万余元。

  付女士的户籍证明是买的?

  法庭上王女士的代理人说,付女士的起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小史店二中辩称,学校并不知道冒名顶替一事。

  方城县教育体育局辩称,单位已尽到了审查义务,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郑州这家医院认为,招聘过程中,王女士是以“付某某”的名字应聘的,其所填的信息和她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资料一致,单位已经尽到了合理审查义务。

  付女士向法庭提交了一、二代身份证证明、户口本、户籍证明,证明自己身份的真实性。

  然而,王女士代理人在质证时说,付女士提交的户口本不是原件,不予质证,“她提供的户籍证明是在我方将户口注销后,在当地花钱买的一个证明。”

  对于付女士提交的其他证据,王女士代理人也多以不是原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来解释。

  警方查实王女士的确冒名

  法院查明,2008年3月,付女士在方城县公安局办理二代身份证时,发现自己的户口10多年前迁走了,遂向该局申请调查此事。

  警方查实,郑州市的“付女士”系虚假户口,其真名叫王丽(化名),女,1973年生。

  王丽在小史店二中上学时,冒名顶替付女士学籍考上中专,于1994年持付女士的录取手续等资料将其户口迁到郑州,以付女士之名在郑州工作生活至今。

  经多次交涉,付女士于2009年4月14日办理了二代身份证。同年11月23日,假“付女士”的户籍被删除。

  冒名事实存在,仨被告要赔偿

  金水区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姓名权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王丽冒用付女士姓名的事实存在,其行为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造成了对付女士姓名权的侵害,对付女士的精神造成了一定伤害,应赔偿付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的经济损失。

  而冒用姓名、学籍一事,王丽个人不能独立完成,必须经过其所在学校方城县小史店二中的同意,并报方城县教育体育局审批才能完成。

  整个侵权行为中,王女士和小史店二中存在一定过错,方城县教育体育局在办理招生过程中审查不严,存在严重过错,以上三被告在客观上共同实施了侵害付女士姓名权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郑州这家医院在招工过程中尽到了审查义务,对王女士冒用付女士姓名没有过错。

  法院判决,王女士、小史店二中分别赔偿付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及交通费、误工费1500元;方城县教育体育局赔偿付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及交通费、误工费3000元,同时三被告均需向付女士赔礼道歉。

  据付女士的代理律师薄云照透露,他们刚刚拿到判决书,“对这个结果很满意,对方是否上诉,还不清楚。”

  线索提供 熊晓辉 庆远

  记者追访

  身份被克隆 她办啥事儿都不顺

  昨天晚上10点多,记者终于和付女士取得了联系。

  电话那头的付女士连连叹气,她说自己这一生的前程可以说都被王丽毁了。

  她说,自己2008年买房时需要二代身份证,结果办二代身份证时才知道这么大的一个秘密。那个时候郑州的房价她还能接受,可是到房价暴涨了的今天,她只能望房兴叹。

  结婚也因为王丽比她先结,导致她连婚都结不了。“我要是结了,不就是犯重婚罪了吗?”

  还有办理养老统筹等多项事务,都因身份证号和名字被冒用而受阻。

  她说,事情出来后,自己多次找王丽协商解决此事,但是“她总是躲着我,打电话也不接,有很多次,她让她信阳的老公接”。

  付女士说,她现在一提到王丽的名字,还有王丽老公的名字,心里就烦透了。

  虽然法院判决王丽等三被告赔偿付女士4.6万元,但是她觉得钱赔多少其实都是次要的,“更主要的是,现在原来的身份证还在她手上,并没有销毁,虽然公安机关撤销了她的户籍,但是我的身份证号她还在用着,像她的学历证、工作证、结婚证等很多证件上的身份证号还是我的”。

  付女士说:“王丽还一样可以拿着印有我的身份证号的证件到处用,这些这次判决都没有提到,还有很多潜在的隐患都没能消除。”

  她透露,王丽回老家重新办了一张二代证,找了很多村民签字作证,其间也是费了很大周折,花了不少钱。

  付女士说,目前她也是刚知道判决结果,需要拿到判决书后,好好研究,然后作相应准备。

(责任编辑:UN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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