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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调查不可虎头蛇尾

2011年12月09日16:07
来源:新华网 作者:周东飞

  【作者】周东飞 (本报特约评论员)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近日在官网同时发出声明称,已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中止反垄断调查的申请,并承认企业在互联互通及价格上存在不合理行为,同时承诺整改提速降费。

  这两条篇幅不长的声明,至少有两层含义:其一,反垄断调查绝非虚构,两企业在宽带领域的垄断事实更非子虚乌有。此番反垄断调查,让公众看到了各色人等的粉墨登场。与绝大部分公众所持的欢迎态度相反,也有人在大肆鼓吹反垄断调查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担忧,在苦心孤诣地试图证明“中国的宽带最不慢最不贵”,而且“中国宽带是所有行业中竞争最充分的领域”。电信、联通的声明可以让这些人闭嘴了,他们不但承认宽带介入方面存在价格问题,而且连没有互联互通这样的陈年旧账也一并“认”了。

  其二,好戏刚刚开演就已经有了结束的迹象。电信、联通的声明与其说是为了承认自己的违法,不如说是为了通过这样一个程序性环节来传达另一种含义。那就是,两企业已经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终止反垄断调查的申请,反垄断的大幕就要合上。据说,这样一个潜台词并不缺乏法律依据。《反垄断法》第45条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

  须知,“可以”终止调查并非“必须”终止调查。执法机构终止调查的前提,是经营者承诺在规定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垄断行为后果。现在来看看,两企业是否真正作出了这样的承诺?两篇声明中唯一提及的具体数字,是电信承诺未来五年资费下调35%。在这个分秒必争的年代,简单换算一下,我们就知道这个承诺有多久远,实现资费下调目标如果非要加上一个期限,那就是“十三五”。更可怜的是,除此之外,两份声明中再无时间表,再无具体价格和措施。

  执法机构不能终止此次反垄断调查,除了细抠法律条文的缘由之外,还有更多现实的考量。这起反垄断案件之所以备受关注,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是《反垄断法》2008年生效以来第一宗涉及大型国企的案件。《反垄断法》长期被讥为“无齿之虎”,从这个意义上说,这起宽带反垄断案担负着为《反垄断法》树威,为反垄断执法机构正名的使命,不可不慎重。一旦草草收场,公众对于这部法律所寄予的厚望将付之东流。

  早在宽带反垄断案曝光之初,就有人大造舆论称这不过是几个运营商“分赃不均”产生的“内讧”,“神仙打架”的结果跟老百姓的利益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如果反垄断调查真的虎头蛇尾草草了结,运营商们的纷争因利而起,又因利益的互相妥协而终,那么法律的尊严何在,执法者的尊严何在,消费者的尊严何在?弱势运营商举报可能不假,但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发起调查依法进行处罚,其身正自然不惧流言。但是,如果莫名其妙地结束调查,却未免会造成越描越黑的后果。以市场竞争秩序来考虑,以消费者的利益来考虑,宽带领域的垄断行为远未消除,此事安有终结调查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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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秀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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