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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红吴晓波著作权案宣判 柳红称结果偏袒被告

2011年12月09日17:51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2月9日消息(记者韦雪)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同一人物,两本传记。因为各自为著名的经济学家吴敬琏著书立传,专栏作家柳红和财经作家吴晓波关于吴敬琏传的著作权纠纷延续至今。从开始的笔尖论战,到之后的对簿公堂,即使昨天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对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似乎都没能给这场争论画上句号,事件究竟会如何发展?论战双方的争议何时才能厘清?

  吴晓波的代理人、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荣楠向记者转述了判决书的内容:

  黄荣楠:我们起诉有几项诉讼请求嘛,主要是认定侵权赔偿损失,并由对方承担诉讼费用。

  专栏作家柳红的代理律师、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俊武向记者表示:

  周俊武:“我们刚刚收到判决书了,我们肯定准备要上诉了,这是毫无争议的。”

  提及下一步的打算,周俊武律师表示,将以柳红的声明为准。

  周俊武:下一步我们会……看看柳红老师,她会写微博或者材料嘛,我觉得还是以这个为准,因为一句话两句话也不能说的很全面了。

  实际上,昨晚柳红的一则声明已经在网上激起不小涟漪。昨晚八点,身在国外的柳红更新了个人微博,五百多字的个人声明随即被上千网友转发。

  柳红在声明中说,一审判决结果在“意料之中”,她认为判决书“不以事实为依据,不以法律为准绳,偏袒被告,语焉不详。”她将继续上诉,并公布吴晓波抄袭内容的比对,以及她所经历的整个案件背后的非正常运作,她还会将这一案例集结成书。

  柳红的声明发布五个小时之后,吴晓波也更新了自己的个人微博,微博中写道 “现在虽然胜诉,却无喜意,此刻夜不能寐,回想自己的写作,确有种种的粗陋轻率与不足。”

  但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吴晓波明确表示,自己对于写作的感慨,其实与案件无关:

  吴晓波:我主要是指20多年自己的写作,

  记者:您指的这些轻率与不足具体是指哪些呢?

  吴晓波:这是我内心的事儿,谢谢啊!

  柳红与吴晓波之间的著作权纠纷从去年开始。2010年,吴晓波出版传记《吴敬琏传一个中国经济学家的肖像》, 随后,专栏作家、曾担任吴敬琏助手多年的柳红,认为这本书涉嫌剽窃自己2002年出版的《当代中国经济学家学术评传:吴敬琏》一书,同在经济观察报写过专栏的二人,最终因为吴敬琏的传记展开论战。

  柳红提出的吴晓波书中32处剽窃内容成为了庭审中双方争论的焦点,黄荣楠律师认为,他们有足够的证据能够反驳:

  黄荣楠:第一是,因为当时吴晓波对吴敬琏传写的时候是有录音的,而且有文字稿的,能够证明这些内容是共同来自于吴敬琏的口述;第二,吴老也提供了当时他给柳红改的这些材料,有部分材料也提供给了吴晓波,同样内容的表达是来自于传主对这一事件共同的修改。第三比如说,一些内容来自于吴老先生会议的发言,从他的会议发言或者从他的朋友的一些传记当中也体现了吴老在当时说了一些什么话,这些内容是来自于这些共同的地方。

  但在柳红的代理人,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馨瑶看来,法院据此作出判决并不妥当:

  黄馨瑶:因为像这种剽窃的案件主要是内容的对比,在判决书里他是用了四个部分内容的排比句,把所有原告主张的内容草草带过了,没有一处指明、没有一处举例、没有一处对比、这个就相当于是事实不清,还有一个就是说,判决书里写的很清楚:哪个用到了有限表达,还有就是说,对于剽窃的认定这方面有一个基本的认定,剽窃他应该是实质性相似而不是相同,但是判决里面其中有一部分驳回理由是内容不相同所以就不已认定。以是否相同来认定剽窃他这个逻辑是有问题的。

  今天上午吴晓波接受了中国之声记者的采访,电话中的吴晓波声音略显疲惫,提起这场持续了19个月的争论,吴晓波表示不愿再多说:

  吴晓波:“这个事不说了,因为一审已经判下来了,就判决书就可以了,就看判决书的结果吧。”

  对于柳红将要继续上诉的举动,吴晓波表示欢迎:

  吴晓波:“我觉得我们都尊重法律都相信法律,那么他上诉我也会积极应诉的,法院已经有很详细的判决书了,他的请求全部都被驳回了。”

  专栏作家柳红目前尚在国外,在和记者的邮件沟通中,对于声明中提出的四点措施并没有更多解释。柳红为何会认为她所经历的整个案件背后有非正常运作?这场历时近两年的著作权纠纷又会如何发展?中国之声也将继续关注。

  作者:韦雪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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