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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港海关副关长受贿百万受审 曾是缉私英雄

2011年12月09日19:03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邱伟

  本报讯(记者邱伟)45岁的原天津新港海关副关长胡丛华,因涉嫌受贿100余万元及一辆价值30余万元的轿车被提起公诉。今天此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据记者了解,这位在海关系统内声名远扬的稽查能手,是受一名死囚牵连而落马的。

  今天的庭审,法院未准许媒体旁听。当身着便装的胡丛华被带进法庭时,其亲友上前为其遮挡媒体镜头。胡丛华的辩护律师在开庭前表示将做有罪辩护。

  胡丛华是河北省三河市人,曾担任天津海关调查局稽查处副处长、天津海关调查局副局长、天津新港海关副关长等职,曾获得第二届“中国优秀青年卫士”称号,参与查处震惊全国的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主持查获千万元以上走私大案等,有“国门胡一刀”之称。

  牵出胡丛华的死刑犯是47岁的北京人夏克明,他犯下的“富商雇凶杀死8人分尸案”当年曾轰动一时。夏克明曾是一名机关干部。1988年,他因倒卖火车票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出狱后,被单位除名的夏克明去深圳做生意,赚了几十万元。上世纪90年代回京后,他在一家外贸公司做外贸进出口生意。经过8年的打拼,夏克明拥有千万资产。

  1999年,夏克明和狱友刘某一起走私货物时被天津海关审查,并被监视居住。夏克明认为,他被抓是刘某举报。不久,夏克明安排弟弟夏克治及其狱友杨辉、陶纯等人,将刘某劫持到房山十渡后勒死并碎尸。另外,夏克明与弟弟等人一起还杀害了7人,其中有他的情人和妻子。

  2008年12月4日,夏克明和自己的弟弟、打手等4人一审被判处死刑。如今3年已过,夏克明仍未被执行死刑。据记者了解,被判死刑后,夏克明开始揭发检举,因此,案件多次被发回重审。其中一起就是1999年被天津海关审查时向胡丛华行贿的事实,当时胡丛华任天津海关调查局稽查处副处长。

  据指控,1999年5月至11月间,胡丛华利用职务便利,在查处夏克明所在公司涉嫌走私的案件中,先后两次收受人民币20万元和广州本田雅阁轿车一辆,该车价值30余万元。

  检方同时指控,2003年,胡丛华利用担任天津海关调查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查处三家汽车贸易公司涉嫌逃税案件中,为三家公司从轻处理提供帮助,收受22万元。2008年3月间,胡丛华利用担任天津新港海关副关长的职务便利,在北京美日美月国际酒业有限公司进口红酒涉嫌低报价格通关过程中,为其尽快放行提供帮助,收受9万元。2008年初至2010年6月间,为天津一家货运代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设立出口查验监管场库等提供帮助,5次接受该公司55万元。胡丛华于2010年11月12日因涉嫌受贿罪被抓获归案,所获赃款及轿车已全部退缴。 

(责任编辑:车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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