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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将督办重点假药案 违规企业一律撤销资格

2011年12月11日04:10
来源:新京报 作者:吴鹏

  国家药监局对制售假药行为使出重拳。昨日该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药监部门,对生产销售假药的企业,一律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公开予以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通知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决不姑息。对姑息迁就、查处不力的,应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国家药监局将对重点案件督察督办。

  本报记者 吴鹏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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