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2月11日电(记者罗争光)记者从上海市公安机关获悉,2003年以来,上海市积极推进警务车辆改革,探索警务车辆集中管理模式,多年来全市公安系统共精简车辆1920辆,约占2002年底车辆总数的20%。目前,上海市警务车辆用于执勤执法的比例达88.5%,约占九成。
据介绍,上海市公安机关在2004年完成警务车辆“改牌、定编、定标”改革举措后,积极推广和完善警务车辆集中管理机制,实行社会外包服务方式管理车辆,探索“统一调度、统一保洁、统一维修、统一加油、统一管理”的警务车辆集中管理新模式,在提高车辆使用效益、节约车辆使用成本、规范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上海警务车辆使用率由原来的平均50%提高到97%以上,单车行驶里程由原年均不足1.2万公里提高到1.8万公里。
与此同时,上海市公安机关警务用车集中管理模式的内涵也不断拓展。一是推行“三种模式”,实现警务车辆集中管理“全覆盖”。根据不同使用情况,推出了全日制、常日班制、弹性制3种集中管理模式,委托社会企业、聘用社会人员做好服务工作。二是明确“三个规定”,保证警务车辆统一调度“全天候”。明确了“一车一卡一单”派车规定、领导审批用车规定、特殊情况用车规定等,日常车辆使用由委托管理企业统一调度,做到“有需即用、用完即还”,提高车辆利用率。三是建立“三项机制”,确保警务车辆管理“无缝隙”,即建立车辆使用动态管理机制、对委托管理企业的监督检查机制和车辆管理运行评估机制,大力推进警务用车规范使用和管理。
统计显示,截至今年3月17日,上海市公安局警务用车共计9647辆,其中80.4%的车辆隶属各区县分局,88.5%的车辆为执法执勤和特种警务用车,公安机关接处警速度明显加快,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车辆、公车私用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作者:罗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