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多次惨痛校车事故之后,昨日,国务院法制办正式对外公布《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意见》只是一个框架,未来对校车的规范效果如何?还得看随后出台的具体操作细则。
条例:多方解决资金来源
建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目前,由于校车的销售、运营价格较高,部分地区的学校无力承担购买以及使用校车的费用,加上相关部门的资金投入不足,严重限制了校车的发展。
据悉,我国现行的专用校车税费相对较高,包括了17%增值税、5%营业税和10%的购置税。以一辆价格为20万元的校车为例,上述3大税种总共便要缴纳6.4万元。
为此,在《意见》中,明确规定了对学生居住分散,难以保障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的农村地区,国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
“目前只是一个框架性文件,其中有一些资金投入规定和安全标准方面并不够详细。未来对校车的整治效果如何?还得看随后出台的具体操作细则。”上汽商用车品牌及市场管理部总监杨洪海对本报表示,例如对校车的购置,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可自行解决,一般发达地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占50%,欠发达地区中央财政拨款70%,地方承担30%。
杨洪海表示,上汽商用车针对我国校车现状进行了多方的交流,发现在沿海地区,例如浙江德清等相对发达的地区,有足够的资金购买专用高档校车。但是中西部校车事故频发的地区,往往较为贫困,导致廉价的“黑校车”出现,造成严重的交通隐患。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杨东平也坦言,在校车服务问题上,政府的功能和服务能力也有限,《意见》确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发展思路,符合国情。
条例:明确多项准入条件
建议:生产维修定点进行
教育部之前曾做过调查,全国现有接送中小学生的车辆28.5万辆,其中符合标准的校车2.9万辆,仅占10.32%。
为保证上路校车符合安全标准,《意见》还明确了校车的准入条件,必须满足属于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所有;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专用校车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并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装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牌,专用校车喷涂统一的校车外观标识;以及已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乘客责任保险等。
“不仅仅要提升生产企业的安全标准,强化申请条件,也要加强维修点的管理,现在很多改装点可随意地按客户要求,安装上校车标志,喷上校车黄色。”杨洪海表示,应该对于校车生产进行有效监管,生产和维修的工作都应该实行定点进行。
不过,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意见》中也表示,根据各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在不超过3年的过渡期,可以使用其他取得校车标牌的载客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