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掉丈人养老房
女婿不兑现养老承诺,被判归还179100元
通讯员 张真 记者 钱朱建
晚报讯 贺老先生及苏老太太夫妇将自己的老公房转为产权房后出售,售房款全部交给了女儿女婿,希望他们能为自己养老送终。可女儿、女婿却未能实现承诺,女婿钱先生只给苏老太太写下一张18万元的欠条作为补偿,却不兑现。苏老太太只好向普陀区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法院判决钱先生应归还179100元。
苏老太太原本与丈夫贺老先生住在位于普陀区桃浦新村的一套老公房中。 2009年时,由于两人年纪已大,为了能有人好好照料自己的生活,经过全家商议,二老决定将居住的老公房转为产权房后出售,将卖房款39万元全部交给女儿贺女士及女婿钱先生,希望他们用这笔钱买一个大一些的房子,一家四口可以共同居住,并让钱先生操作卖房及买房事宜。钱先生拿到钱后,将其中的2万元用于办理老房子转为产权房的相关费用,其余37万元便揣进了自己的口袋。正当二位老人期待能入住新房享受女儿女婿照料之时,钱先生却借口房价上涨,买不到合适的房子,只是帮二老在外面租借了一套住房,并没有好好尽到护理和照顾之责。
2010年时,贺老先生的身体每况愈下,苏老太太与女儿女婿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深,2010年8月,贺老先生过世,钱先生竟然说自己无钱帮岳父办理丧事,还是苏老太太拿出了1万元钱,才让贺老先生落了葬。苏老太太对自己的女儿和女婿失去了信心,决意不再指望他们,并要求女婿返还当初剩余购房款37万元的一半,即18万元,作为自己今后的养老费用。钱先生同意了苏老太太的要求,写下一张欠条,其中载明“所得卖房款18万元给予苏老太太,此款在一年左右给予”。眼见着一年过去了,苏老太太一个人在外租房居住,生活很困难,她多次向女婿催讨这笔房款,却一直遭到女婿拒绝。无奈之下,苏老太太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婿返还售房款18万元。
庭上,钱先生称37万元的卖房款,相当大的一部分都被自己赌博输掉了,且自己已经向苏老太太归还了1万元,自己现在无钱可还,并表示愿意按能力分期还。苏老太太只认可钱先生已经归还了自己900元,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既然出具欠条承诺一年左右向原告返还房款18万元,就应按约履行。审理中,被告辩称目前无款可还,愿意分期陆续还清,说明其认可还款期限已经届满。然而被告事隔一年后仅偿还900元,系违约。原告要求被告返还余款179100元之诉请依法有据,应予支持。被告称其曾返还1万元,无相应证据予以印证,法院不予采纳。至于被告以其现无经济能力为由不同意原告的诉请,不能成为其拒绝还款的合理理由,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钱先生返还原告苏老太太房款人民币179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