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神不合 6醉汉打伤3路人
构成寻衅滋事罪
记者 祝玲
晚报讯 一群喝得酩酊大醉的年轻人,因为不满路人的眼神而挑起事端,不仅打伤3人,并砸坏路边的助动车。近日,黄浦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9个月不等的刑罚。
今年6月30日凌晨2点多,被告人王某等6人在酒足饭饱后途经本市人民路一家饭店门口时,遇到了同样途经此处的时某。由于被时某无意中瞟了一眼,王某顿时心生不满随即上前用竹签随意挑刺时某。在遭到质问后,王某开始动手殴打时某,其他人也立即上前参与了殴打。时某的朋友上前劝阻时也遭到了6人的殴打。
见自己势单力薄,时某和朋友在挣脱殴打后沿着寿宁路一路逃跑,可6人依旧不依不饶,紧追不舍。一伙人还找来菜刀、凳子、勺子继续殴打两名被害人。就在时某和朋友再次挣脱逃跑后,一伙人又将被害人停放在现场的一辆电动车踹倒在地进行踢、砸。
随后6人准备拦车逃离时,被闻讯赶来的时某另一名朋友拦截,一伙人又再次下车持菜刀将其砍伤,双方再次发生冲突。之后,民警及社保队员先后将6名被告人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6名被告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6名被告人均应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