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取征地补偿款“村官”篡改枣树数量
重大招商项目征地现13人贪污贿赂窝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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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村官”虚造枣树、机井等附属物。近日,因与村组干部合谋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10万余元,郑州航空港区谷庄村一组村民代表谷青云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谷青云贪污案只是我们在郑州航空港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查办的贪污国家征地补偿款窝串案中的1件。去年以来,以这起案件为线索,我们共查办7案13人,截至目前,已判决6案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2万余元。”近日,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王凤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起案件是从他们去年在下基层走访时发现的一条线索牵出来的。
记者 李向华
通讯员 吕峰 崔瑛瑛/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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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组组长虚报附属物骗征地补偿款
2010年10月,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在下基层走访时,听到一些群众反映,郑州航空港区一个在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正在进行征地补偿工作,有的村、组干部乘机花钱买附属物,引起群众强烈不满,还有个别村民阻碍工程施工。
据了解,该招商引资项目是省委、省政府为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而引进的一个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在郑州航空港区的征地涉及7个行政村。
当检察干警将走访了解的这一情况向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吴景禹汇报后,他立即指示该院反贪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秘密进入郑州航空港区进行摸底排查,收集案件线索,深挖职务犯罪,保障该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经过秘密初查,办案人员很快查明,郑州航空港区谷庄村一组组长谷青云在协助政府从事统计、分配枣树等附属物补偿款工作时,与该组村民代表谷良、谷军商议,以谷良、谷军的名义向郑州航空港区郑港办事处多报枣树附属物,后谷青云将骗取的附属物补偿款101973.56元,分给谷良8000元、谷军9500元,并将其中1万元分给一组村民代表后,将剩余赃款据为己有。
首战告捷后,办案检察官一鼓作气,又先后查出薛店南街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兼一组组长李民、大老营村一组原组长张建和三组原组长张海等人,采取同样的手段分别侵吞国家征地补偿款5.4万余元、10.4万余元和10万元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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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办事处“内应”大笔一挥,枣树数量翻倍
随着侦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在土地征用、发放补偿款过程中,郑州航空港区郑港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直接负责土地的丈量和附属物的清点工作。如果没有郑港办事处工作人员的参与,一些村干部想通过弄虚作假侵吞补偿款是无法完成的。办案检察官由此判断,其中可能隐藏着村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的问题。经过深挖细查,以郑州航空港区郑港办事处原副主任王林为首的4名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
王林是负责征地补偿工作的包村领导。而郑州航空港区郑港办事处综治办原副主任张国明、土地建设环保工作人员张双强和办事处聘用人员王涛,负责土地丈量和附属物清点等工作,王涛同时还负责附属物登记工作。为了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王林、张国明、张双强、王涛共同预谋,找要征地所涉及村的村干部商量,为村干部虚报土地附属物,待补偿款发放后返还给他们一部分,这样大家都有好处可捞。
经过几个月的缜密侦查和取证,办案检察官查明,在该项目征用凌庄村河北张村村民组土地过程中,张双强找到该村村民组原组长张保,商量虚报附属物骗取国家补偿款事宜,张保同意。于是,张双强安排王涛将凌庄村河北张村村民组土地上的枣树由原来的46棵,直接在数字前面加了个“2”,变成了246棵,并虚增了1眼机井。张保拿到10.5万元的补偿款后,送给张双强8万元。张双强将这8万元与张国明、王涛、王林3人平分。
办案检察官还查明,在该项目征用大老营村土地过程中,张国明、张双强和王涛找到当时的大老营村委会主任张群、村支书肖旺和文书张拴商量,由他们为张群、肖旺、张栓3人虚增10万余元的附属物,待补偿款发放后返还给他们4万元。随后,张国明、张双强让王涛在附属物总底册上虚造了11.2万元的附属物补偿款。拿到补偿款后,张立群等人兑现了承诺,凑齐了4万元送给了张双强,张双强、王林等4人将这4万元平分。在征用大老营村土地时,王涛还单独收受该村一组原组长张建等6人为多造附属物所送的现金1.4万元,收受三组原组长张海为多造附属物所送现金1.2万元。
这些人最终为贪婪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在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共查办侵占、骗取征地补偿款案7件13人,法院已判决6案9人。王林、张国明、张双强因犯贪污罪,王涛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分别被法院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谷青云、张海、张建、李民等昔日的村干部也分别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拘役至10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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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
“村官”犯罪率为何居高不下
随着近郊农村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农村大量土地被征用,数额巨大的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款流向农村,使一些“村官”有了 “一夜暴富”的机会。在农村征地过程中土地补偿款领域,“村官”利用职务犯罪现象频频发生。资料显示,2007年以来,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共立案侦查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件37人,占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总数的50%。其中,发生在征地补偿环节的案件有17件35人。
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反贪局主办该案的检察官分析说, 从犯罪形式看,关于“村官”职务犯罪,单独犯罪少,共同犯罪、窝案串案多。主办该案的检察官分析,造成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对土地补偿金的发放标准和程序的现行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导致现实中“暗箱操作”盛行。土地补偿款发放权集中在村干部手中,而监督的不力,往往为村干部贪污、挪用补偿款等腐败行为提供“温床”。土地补偿款有付款周期长的特点,多数是分期分批付款,因此,村里得到的土地补偿款、青苗补偿款、拆迁费等,除了部分支付给村民外,剩余的可在村里集中管理,有的存入银行,有的由村会计、出纳个人私存。一些村干部采取长期不入账,将补偿款用于自己经商、盖房、子女结婚等,或供给其亲属、他人搞营利活动等,从中渔利。
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王凤鸣告诉记者:“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三农’的扶持和新农村建设力度的加大,国家每年对农村都有大量的惠农资金投入,但由于这些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完善,又缺乏监督制约,导致一些村干部在利益的驱动下不惜铤而走险,侵吞、挪用补偿款或利用土地出让之机收受贿赂的现象屡见不鲜。从查案情况看,土地征用补偿和城镇化建设方面是滋生涉农职务犯罪的重灾区。”
比如,郑州市在管城区检察院查处的上述在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13人贪污贿赂犯罪中,其中9人是村干部。
办案检察官认为,除了上述原因,这也与村干部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偏失、拜金主义思想严重、法治意识淡薄以及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很大关系。管城区检察院从5年来涉及土地补偿款犯罪的 “村官”来看,小学文化程度4人,占总数的14%;初中文化程度14人,占总数的50%;高中文化程度9人,占总数的32%;大专文化程度仅有1人,占总数的4%。这些犯罪的 “村官”有的甚至对挪用公款犯罪及相关法律知识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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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
重拳惩治遏制涉农职务犯罪
如何遏制和减少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办案检察官给出了三点建议:首先,要把好农村基层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关,严格公正地选拔村干部,杜绝贿选等不正之风,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为民办事、群众信任的人选入农村基层组织。其次,要加强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切实把“村账乡管”制度落到实处,对于土地补偿款等重大款项,实行专项审计,跟踪监督。最后,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注意用发生在他们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增强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和自律能力。
“在积极开展预防工作的同时,作为检察机关,还要加大打击涉农职务犯罪的力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努力遏制农村干部职务犯罪高发的态势,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王凤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