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携带者讨要“就餐权”获赔两万元
全国首例禁止乙肝携带者食堂就餐案调解结案
□新闻追踪
本报北京12月12日讯 记者万静 本版7月12日报道的《乙肝携带者讨要“就餐权”法院立案》今日有结果。因禁止乙肝大三阳员工王华阳(化名)到食堂就餐并将其辞退的国内500强企业——河北保定长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2月12日,与原告王华阳达成和解。原告撤销起诉,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币两万元。
2010年2月,保定长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开始员工福利体检,体检包括乙肝五项及肝功能。3月3日公司总务部职员李建梅通知员工王华阳到公司医务室复检。3月4日上午,王华阳参加完复检后,公司运营监管中心负责人李瑞峰以及李建梅告之体检结果为乙肝大三阳,要求王华阳回家治病。王华阳予以拒绝。两人又要求他不要到食堂集体就餐。王华阳据理力争称,乙肝大三阳只是携带乙肝病毒,并不是真正得了乙肝,能够正常生活、工作。但他的话未被长城公司接受。随后,王华阳的饭卡被公司挂失,不能在食堂吃饭。
2010年3月5日上午,公司运营监管中心副经理许全胜,人力资源部科长刘冠杰告诉王华阳,乙肝大三阳不符合长城企业文化和相关制度,要他尽快离开。等王华阳回到办公室,发现自己的工作账号此时已被IT部取消。
2011年5月24日,王华阳以禁止乙肝携带者到食堂集体就餐侵犯一般人格权为由,将保定长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推上被告席。经法官多次调解,王华阳与长城公司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我们双方都带着诚意来解决问题,我对这个结果比较满意。”王华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