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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拟推电子病历互通系统 患者可自愿参与(图)

2011年12月13日10: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左起:香港食卫局常秘袁铭辉、局长周一岳、电子健康纪录统筹处处长谢小华讲述如何推行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香港文汇报记者欧阳丽珠 摄
  左起:香港食卫局常秘袁铭辉、局长周一岳、电子健康纪录统筹处处长谢小华讲述如何推行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香港文汇报记者欧阳丽珠 摄

  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为进一步强化公私营医疗合作,实现“病历跟病人走”,港府建议推行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在病人同意下,其个人资料、病历及化验结果会上传电子平台,供获授权的医疗服务提供商查阅。系统最快2014年下半年推出,病人可自愿参与计划。

  而由于互通电子健康纪录涉公私营界别病人大量敏感资料,为加强私隐保障,每次有医疗人员取览病人的健康纪录,有关病人均会收到短讯通知。港府明年第二季会草拟法例,把未获授权取用健康纪录的行为刑事化,强调有足够措施保障病人私隐。有关计划会即日起咨询公众两个月。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昨日表示,电子健康纪录互通计划属病人自愿性参与,病人同意并登记后,不论病人在公立医院或私营诊所就医,其病历等数据均会输入系统。有关电子健康纪录会储存在系统的数据库,医生要获得病人授权,才可以提取有关数据。

  周一岳强调,医疗服务提供商要取览病人纪录,必须输入密码及病人的身份证号码,不同职系的医护人员亦有不同的取览资料权限;而医护人员每次取阅病人电子病历纪录时,中央系统会向病人手机发出短讯通知。他又指,互通电子健康纪录涉及病人大量敏感数据,担心现时法例阻吓性不足,港府建议另行立例,把未授权取用数据刑事化。他强调有足够措施保障病人数据。

  对于病人未必想完全披露敏感病历资料,周一岳表示,详尽健康资料有助医生更准确诊断病症,病人应自行在健康与私隐间作出取舍。港府表示,已邀请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就保障个人资料私隐事宜提供意见,评估结果显示符合本地的监管要求。

  他重申,电子纪录互通有助减少病人重复检验,令公私营医疗服务机构能更容易跟进病人个案,港府亦可透过病人数据累积,加强疾病监察。

  港府于2009年已展开“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的开发,预计第一阶段(即2009年至2014年)涉及开支为7.02亿元,而整个10年计划则动用11.2亿元。

  周一岳透露,已获香港12间私家医院支持,承诺日后会采用互通平台。而自2006年已推出病历互联试验计划的医院管理局表示,截至今年9月已有逾17万名病人、2,470名私人执业医护人员参加。该局欢迎港府就计划展开公众咨询,认为平台能让公私营医疗界别共同输入、储存或取阅病人数据,可为病人带来莫大好处。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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