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 李茁 通讯员 孔奕)12月11日,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网上编造虚假视频信息的佘某、肖某两名男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2月6日上午,湖南省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汇报演练,在位于长沙市芙蓉区东岸乡的武警湖南总队训练指挥中心举行。演练活动结束散场时,参演的车辆及数百名法警归队途中恰逢当地群众举办婚礼。中午12时许,佘某(男,24岁,桃源县人)在东岸乡新安村汉邦工业园201销售部办公室,将看到的法警及车辆经过婚礼现场的场景用手机拍摄成视频,交由肖某(男,29岁,隆回县人)于当日发布到互联网某视频网站,并肆意捏造事实,取名为“5000警官打造长沙最牛婚礼”。该视频在互联网上被大量点击、转发,造成恶劣影响。
12月11日,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人员佘某、肖某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