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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主拒加钱提车 路虎4S店不付发票致其无法上牌

2011年12月13日16:11
来源:法制晚报

  买主拒加钱提车4S店未付发票致其无法上牌车祸后牵出—— 加价“提”路虎4S店女店员被诉

  本报讯(记者张彬)路虎4S店女销售员,擅自加价卖车,并将加收的车款瞒着公司装入个人腰包,被诉诈骗罪。今天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上午10时,已被取保候审的耿某走进法庭。耿某说案发前她一直在北京某路虎4S店做销售顾问。2011年4月她从公司离职后,又被揭出私自加价卖车的事。

  受审时,耿某说话声音一直很小,回答法官提问时只是点头或摇头,法官只得一再提醒她大声说话。

  据耿某讲,公司卖车只有一个指导价格,能否卖出高价要看每个销售员的个人技巧。公司规定卖车款应如实打给公司,不能打给销售员个人。

  据一长期从事汽车销售业务的知情人士讲,销售员“加价”销售的情况在行业内很普遍,每个4S店都会给销售员规定一个指导底价,多卖的车款交回公司后,公司再按之前说好的比例返点给销售员作为报酬。

  销售员私自加价卖车

  2011年4月,一笔9万元的账目从耿某个人账户转到了公司账户。经查,耿某曾于3月向客户唐某销售了一辆越野车,9万元是耿某帮唐某办理上牌等购车手续代收的费用。公司找唐某了解情况后得知,他买车时,销售人员耿某以车源紧张,要求他加价5.3万元提现车。为此唐某多支付了5.3万余元加价款。

  意外车祸致使违规交易露馅

  耿某私自“加价”一事被揭露,源于另一位同样被耿某私自“加价”的车主发生车祸后,找到4S店理论,4S店才开始彻查耿某的销售记录。

  2011年5月,张某驾驶着刚买了仅10天的新车到唐山时,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导致一行人死亡。交通部门出警后发现,该车没牌照,也没有行驶本和保险。

  交警经询问得知,张某因拒交3.8万元的“加价”,4S店拒绝给付汽车销售发票,致使他无法上牌。

  张某被交管部门处罚后,找到4S店理论,这才发现私自收费的行为是卖车给张某的销售员耿某的私人行为。

  虽然4S店称,“加价”3.8万元属耿某的个人行为,但公司承认对员工的管理存在疏失,于是为张某换了一辆新车,重新开具了汽车销售发票并补齐了相关手续。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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