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鸳鸯”算计“毒贩”
通讯员 李鸿光 记者 钱朱建
晚报讯 一对同居的吸毒男女,为筹吸毒钱款竟合谋用暴力抢劫他人银行卡内3500元后逃逸。近日,上海静安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杨山、徐梦(均系化名)各有期徒刑4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曾任外地某省歌舞剧院舞蹈演员的杨山与无业人员徐梦是同乡。去年10月,已婚的徐梦到杨山家开设的棋牌室玩,搭识了离异的杨山。两人因毒品开始了婚外恋,徐梦离婚后与杨山同居。为吸食毒品,杨山和徐梦很快花光了积蓄,开始借钱购买毒品。
今年5月1日下午,30岁的杨山和徐梦搭乘动车来到上海,找到他俩经常购买毒品的“毒贩”后,谎称已关照外地朋友将钱款直接打入“毒贩”银行卡中,让“毒贩”在ATM机上查询钱款是否到账。
徐梦佯装帮助该“毒贩”查账,而当“毒贩”将银行卡插入ATM机查询金额时,杨山抡起事先准备的用黑色塑料袋包裹的砖块,朝对方后脑勺连续砸去。随即,杨山与满脸流血的对方发生扭打,一旁的徐梦则趁机从该“毒贩”的银行卡内劫取3500元,杨山还说抢得数小包毒品海洛因。事后,徐梦和杨山分头逃逸,杨山从徐梦手中分得数百元。
但在公安人员介入调查后,该“毒贩”否认自己贩卖过毒品,只承认自己以卖烧烤为生,是杨山借用他银行卡转账时遭袭。
案发后,公安人员通过技侦手段于2011年5月6日,将躲藏在老家的徐梦抓获归案。同月17日,慑于法律的威严杨山在老家也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到案后杨山交代,他之所以决定“黑吃黑”抢毒资,主要是因为前次购买的毒品,感觉被对方掺了假;再者,身上已没有钱购买毒品,所以决定铤而走险。
法院认为,杨山和徐梦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方法劫取他人钱财,该行为均已构成了抢劫罪。鉴于杨山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徐梦亦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依法从轻处罚,遂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