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凌晨三时许,踩着三轮车的老人被一辆汽车撞飞。驾驶该车辆的司机杨昌海,自称当晚喝了8两白酒和很多啤酒。事故发生后,他的车带着老人的三轮车飞驰近一公里后才被治安队员抓获。
他在多次劝说下,最终才赔偿了5000元,一审法院以如实供述罪行、做出部分赔偿为由,轻判其有期徒刑三年半。检察机关认为这一量刑明显偏轻,正式提起抗诉,昨日,案件二审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
被撞飞的老人,是谭志伟的父亲。7月10日凌晨3时50分。34岁的杨昌海驾驶一辆小轿车沿361国道由里水往和顺方向行驶途中,将驾驶人力三轮车的谭父撞飞,导致谭父当场死亡。据检察机关指控,杨昌海撞人后继续前行,汽车拖挂着死者的三轮车近1公里后,才被治安队员拦停并抓获。事发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昌海的酒精测试达229mg/ml,属于深度醉酒驾车。
今年8月25日,这起案件在南海法院一审开庭审理。10月21日,南海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杨昌海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肇事后逃逸。鉴于杨昌海如实供述案件的基本事实及对死者家属作出部分赔偿,酌情对杨昌海从轻处罚。南海法院据此一审判处杨昌海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但是判决引起了死者家属的反弹。最终,佛山市检察院进行了抗诉,案件昨日在佛山中院第三法庭二审开庭。
自述: 喝了8两白酒很多啤酒 “我那天吃饭时喝了8两多白酒,之后又跟朋友喝了很多啤酒。”杨昌海一直以“醉酒无意识”为自己辩护。他表示,当时不知道撞了人,后来看到三轮车在车头摇晃,又有治安员打手势,他停车才知道撞了人。
检察机关认为,杨昌海在深度醉酒的情况下,驾驶汽车将谭父撞倒,不仅没停车救助伤者,还驾驶汽车逃离现场,导致谭父最终死亡。在刑事案件庭审中,杨昌海前后供词矛盾,一直否认逃逸,认罪态度极差,而且他只愿意赔偿谭志伟5000元,该5000元还是在交警部门、信访部门多方做工作的情况下才付予申请人。可见,杨昌海没有依法从轻判决的情节,一审法院量刑过轻。
作者:刘艺明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