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江苏丰县首羡校车发生重大侧翻事故 > 江苏校车车祸消息

沈阳四部门开展校车专项整治 司机逐人核查资质

2011年12月14日08:38
来源:沈阳晚报
相关图片
相关图片


  12月13日,沈阳市教育局、交通局、公安局、安监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今后,市级教育、交通、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每季度联合开展一次全市范围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安全抽查,区级教育、交通、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每月开展一次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安全大检查,冬季要实行不间断的巡查。

  通知明确,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是校车运营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各区、县(市)教育、交通、公安、安监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监管和学生教育工作。

  交通部门:逐辆核查校车经营资格

  校车逐辆查资格

  加强中小学校车安全运营日常巡查工作,逐辆核查经营资格,确保车辆及时检测、及时维护、及时续保,督促经营者做好每天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安全检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从事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

  司机逐人查资质

  要对中小学校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进行逐人检查,对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坚决不准予从事运营;对交警部门通报的驾驶员违法违章情况,要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吊销从业资格证、责令从业人员离岗培训考核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

  专人视频监控

  要利用GPS、视频监控等手段对校车运营状态实施实时监控,设专人负责监控、管理、维护,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校车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情况的动态监管,切实保障乘车学生安全。

  交警部门:对问题校车按上限处罚

  安全查验不过,停运

  定期对校车安全技术情况进行全面查验。对校车安全技术不符合标准的,责令立即整改;对临近检验有效期1个月内的,督促参加检验;对经督促仍未参检的,立即责令车辆停止运营,依法处罚。

  两年内超员20%以上,换人

  定期对校车及其驾驶人交通违法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对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采取措施督促其接受处理。对驾驶人年度内交通违法记满12分、在两年内有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或三年内负主要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及时转递至交通等部门,取消校车从业资格。

  专项整治校车违章

  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存在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拼装、报废、违法载人以及超员等问题的校车,一律依法予以查扣,按上限处罚。

  教育部门:放任违章校车,校长免职

  坏天气可停课两天

  将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区县(市)可根据天气情况自行决定停课时间,停课时间超过两天的报市教育局备案。

  跟车老师上下车点人数

  建立老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车制度,跟车老师和驾驶人员在孩子上车后要认真核对人数,收车前检查孩子是否全部下车。随车照管老师要维护乘车秩序与安全,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员超速、超员、乱停靠上下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凡不履行制止、报告、监督和纠正职责的,学校、幼儿园必须立即解聘当事照管老师。

  学生乘车“实名制”

  严格落实学生(幼儿)乘车“实名制”。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完善学生乘车档案制度。密切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学生乘车情况,充分发挥学生家长的监督举报作用,加强学生乘车过程中动态管理。

  租社会车须办“非专用校车标牌”

  中小学(幼儿园)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租用有运营资质且符合安全标准的客车,并办理非专用校车标牌。严禁租用个人所有的或者拼装、故障、报废等不符合专用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且未办理非专用校车标牌的车辆作为校车。中小学(幼儿园)要与租用车辆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

  放任违章校车,校长免职

  值班校长、园长必须每天对校车出入校、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每周上网查询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情况,凡发现交通违法行为未消除、违法积分满12分的,必须调整,并做好相关登记台账。

  学校、幼儿园强迫或放任校车发生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查获属实的,公办学校校长、园长就地撤职,民办学校、幼儿园停业整顿,整顿不合格的取消办学资格。

  本报记者 李明欣 摄影 常晟罡

(责任编辑:王健)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