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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大曝湘潭房产中介炒房内幕 有哄抬房价之嫌

2011年12月14日11:40
作者:黄茜

    新闻来源:湖南在线

  湘潭在线12月13日讯(本站记者 黄茜)随着城乡居民住房需求不断增长,湘潭市二手房市场日趋活跃,房产中介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近日,记者在采访一位网友投诉房产中介公司扣发押金和工资事件时,网友以中介公司员工身份大曝房产中介诸多违规操作内幕。网友透露,湘潭市的房产中介公司普遍存在暗箱操作,如期瞒顾客、吃完定金吃差价、联合炒房等违规行为,大大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随后湘潭在线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发现许多房产中介公司的确存在许多不规范现象,湘潭市物价局等部门表示将加大监管力度。

  网友爆料:房产中介公司大多“炒房”,抬高房价

  据该网友周先生介绍,他是新家园房产中介公司的一位员工,12月8日,他在湘潭在线《民情在线》栏目投诉公司扣押其进公司时的押金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然而在采访中,周先生却意外向记者大曝房产中介公司的违规操作行为。

  周先生透露,湘潭市不仅仅新家园房产中介公司存在违规操作,绝大部分房产中介公司都存在暗箱操作,如期瞒顾客、吃完定金吃差价、联合炒房等违规行为。今年上半年湘潭房地产市场比较景气,新家园房产中介公司利用上述招数赚了不少钱。

  周先生说,房子成交价越高,房产中介公司从中所得的中介费、业务员的提成也就越高。为了多得中介费,不少房产中介公司都加入了炒房行列,“炒房”也是房产中介公司赚取差价、收取中介费的主要方式。一些中小房产中介公司由于资金有限,便采取联手炒房策略,几家小中介公司老板商量好,在某一地段范围内联手买下多套二手房,然后约定售价。如他们针对某一个地段的二手房源,以3000元/平方米的价格买下几套房子,并约定以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形成价格同盟,共同抬高房价。而且房产中介公司垄断了该地段的二手房源,购房者想买这一带二手房只能到中介公司购买,这样房产中介公司既掌握房源,赚取巨额差价,同时出售时还可收取可观的中介费。另一种炒房方式是,房产中介公司获得二手房出售信息,尽量压低出售价格,将房子买下,然后再高价出售。如业主开价40万元出售房屋,中介公司会通过各种方式,说服业主压低价格,最终以32万元将房子买下,再将这套房子以高价卖出,从中赚取巨额差价和中介佣金。

  记者调查:中介公司确实存在“炒房”、哄抬房价嫌疑

  湘潭的房产中介是否真的如周先生所说存在炒房嫌疑,除此之外还有何违规操作?记者决定对湘潭市的一些房产中介公司进行一番暗访调查。

  记者以一名购房者的身份来到了湘潭市富诚房产中介公司,我们向业务员表示想买一套单身公寓房,面积30平方米左右。业务员很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并告诉我们,这种小房型在柏丽广场有,价格在10万元左右。记者询问中介费用大概需要多少,业务员表示收取成交额的2%,如果需要,便可约见房东。但该业务员接下来说,如果我们自己跟房东谈价,没有中介出面,一般情况下是谈不成的。这其中的缘由该房产中介的业务员并没明确回答。业务员表示他们要先联系房东,然后再联系我们。

  第二天记者再次与该房产中介公司业务员取得联系,但该业务员不同意记者与房东单独谈价。当记者表示中介费用照给时,业务员表示需先交2000元押金,如果交易谈成,2000元充作中介费,如果未谈成,2000元予以退还。记者好奇地问:“中介费不是2%吗?如果成交价不是10万,中介费可不可以多退少补?”业务员表示2000元是最少的。

  据了解,根据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房屋中介费最高只能收取房屋成交价的2%。为什么记者表示要和房东私下谈价,房产中介却改口说中介费最低要收取2000元?

  就在记者准备到另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了解情况时,遇到了刚刚看房回来的市民刘女士。刘女士透露,中介公司开始向她介绍房屋时要价10万元,在看房过程中,中介公司不允许刘女士和房东私下交谈。刘女士与房东私下洽谈价格时,房东愿意以85000元成交,而中介业务员却说现在房价这么高,最多只能少2000元。

  法律法规:房产中介公司低买高卖赚差价违规

  房产中介公司这种操作方式是否违规?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4月1日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共同颁发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已正式实施。《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第二十五条也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二)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按周先生所说,湘潭多数房产中介公司存在着“低价收进高价卖出房屋赚取差价,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嫌疑。

  随后记者就这一情况采访了湘潭市物价局有关人士。市物价局一副局长表示,现在确实存在很多不规范的房产中介公司,也产生了很多问题。他希望房产中介公司自身要严格自律,相关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对于房产中介存在价格欺诈、违规收费的行为,物价部门也将认真监管。

(责任编辑:丁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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