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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表明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增幅有所放缓

2011年12月14日17:05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12月14日电(记者沈翀)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日前通报了长江流域污染监控的最新年度数据。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蔡其华表示,从监测数据看,当前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增幅有所放缓,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处理标准逐步提高,长江干线总体水质保持良好,但部分城市和水域的污染依然严重。

  长江水利委员会介绍,2010年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总量为339.0亿吨(不含火电厂直流式冷却水和矿坑排水),比上年度增加5.9亿吨,增幅1.8%,其中生活污水112亿吨(含第三产业和建筑业34.7亿吨),占33.0%,工业废水227.05亿吨,占67.0%。

  从废污水量变化趋势看,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量呈逐年增加趋势,从2005年的296.4亿吨增加到2010年的339.0亿吨,共增加42.6亿吨,增幅14.4%。从废污水量增幅情况看,2008年以后,增幅有所趋缓。

  2010年,长江流域全年期评价河长53489千米。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评价,水质为I~III类水的河长为36035千米,占总评价河长的67%。劣于Ⅲ类水的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33%,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等。与2009年同河长相比,总体水质变化不大。长江干流达标河长的比例为86%,较上年增加约10个百分点。

  在过去几年中,长江流域进一步完善了水资源保护法规体系。《长江水利委员会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长江水利委员会入河排污口设置验收办法》等系列相继颁行。实现了对流域内各类开发区的入河排污口管理进行了制度创新,制定了流域层面的入河排污口设置验收的规范性文件,为加强水功能区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排污量提供了法规基础。

  作者:沈翀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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