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属眼里,他是能干的上司;在妻子眼里,他是称职的丈夫;在孩子眼里,他则是慈爱的父亲……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众人公认的“好好先生”,在他的办公室内却摆满了受贿所得的巨额现金、礼品,他就是南京市白下区光华路街道原工委书记刘明华。2004年他开始在街道主持全面工作,也开始了他的“全面搞钱大计”。收了别人的钱,工程项目说给谁就给谁;想要租街道的房子,谁送的钱多就给谁……短短6年时间,他就敛财70多万元。
今年6月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明华有期徒刑10年3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
通讯员 盛蕾
快报记者 陶维洲
检察院收到48字举报信
“光华路街道工委书记刘明华利用手中职权,分别在出国、春节前夕收受下属金某、关系人胡某的贿赂,请你们详细调查!”去年6月2日,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收到了这样一封内容极其简短的匿名举报信,只有48个字。
南京市检察院办案干警决定先测试这封信的可信度。他们赶赴相关部门调取了刘明华的出入境记录,发现他的确曾于2007年、2009年两次出国公干。同时,也发现其下属中确有一人姓金,与他关系甚密。至于胡某,则是一家公司老板,近几年在光华路街道承接了一系列大型工程。办案人员将二人分别找来询问。很快,金、胡二人就在谈话中露出了马脚,将刘明华收受他们贿赂的事和盘托出。在大量事实面前,刘明华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钦定”办公楼建设单位
2004年下半年,刘明华担任光华路街道工委书记伊始,恰逢街道办公楼整体搬迁重建。一天,一家城建公司的项目经理康某敲开了刘明华办公室的门。康某表示,希望刘明华能将这个项目给他。刘明华并未表态。康某随即暗示,只要能将工程给他,好处肯定是少不了的。临走前,康某将一个沉甸甸的信封放到了刘的办公桌上,里面是一万元人民币。
刘明华随即找来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了解该工程的招投标情况,很快发现这个工程很好操作。原来,街道办公大楼的工程占用的是集体土地,办不了两证,所以不能进入正常的招投标程序,只能由街道自行组织招投标。
2005年元月,康某所在的城建公司“顺利”中标。康某再次来到刘明华办公室,将15万元人民币交给了刘明华。
利用权力“全面”收钱
作为一名负责街道全面工作的书记,他深知这“全面”里还大有文章可做,除了可以从对外引项目、找资金上弄钱外,对内管人事、抓财务,他也“从未放松”。
刘明华在任期间,一私人企业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急需一笔资金,在四处筹钱无果后便找到了刘明华。他在得知对方需要的款项额度街道账上正好有后,便指使街道会计将这部分资金借给这家私人企业。刘明华自己从中得到了好处。还有一次,刘明华一位老乡找到他。原来,这位老乡跳槽到某银行供职,每年要完成储蓄任务,于是刘明华便指使街道会计将街道的公款转存到老乡所在的银行。上述两次事件,被刘明华誉为成功的“内部管理”,最终又为他“赢得了”10.2万元人民币外加7000美元的进账。
一个项目各环节都捞钱
2008年年初,街道某建设工程项目准备启动,白下区政府发文,对集体土地上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程序重新做了规定,街道不得再自行组织招投标。
为了绕开这个规定,刘明华决定“钦定”一家有招投标资质的公司出面组织招投标程序,多家有资质的公司找到他,最后一家公司被刘明华看中,不过他们付出的是给刘的好处费,以及招投标过程中谁中标、谁承建由刘明华说了算。最后,该项目给了刘明华的一个老相识胡某。事后,胡某给刘明华送了5万元人民币。
在项目招标环节上搞完钱后,刘明华并未罢休。他又通过协调建筑项目的选址、减免拆迁老业主原定协议的租金等“细枝末节”的“小动作”上,收受贿赂数万元。在项目完工后出租时,由于租赁者众多,“僧多粥少”,刘明华又以此为由“待价而沽”。很快,需要租赁的人给他送来了好处费,共计225000元人民币及1万元超市购物券。“可以说,在该项目建设工程中,每一个环节刘明华都捞了一把,可谓吃干榨净。”办案人员说,2004年至2010年期间,刘明华还先后在街道广电楼等工程中受贿15万元。
办公室成了他的窝赃地
在此案侦办伊始,办案人员在刘明华家中并未发现任何异常,也没有发现不明来源的财物。
随后,办案人员搜查了刘明华的办公室,起获了大量现金以及各种礼品。刘明华的办公室俨然就是个百货公司,几个柜子甚至成了钱箱,里面装满了现金。刘明华说,他一般不会把收到的钱、礼品拿回家。每年春节,都是刘明华的“收获季”,不管是下属还是关系单位,都会蜂拥而至送礼送钱,他都一一笑纳。
办案人员也问过刘明华,将这么多赃款放在单位不害怕吗?对此,刘明华并未正面回答。不过,一位办案检察官这样分析,刘明华认为,一旦东窗事发不会连累家人,也许他早就想到了自己会有锒铛入狱、身败名裂的一天。
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刘明华受贿人民币713000元、美元7000元、超市购物券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