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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红博爱主席状告郭美美诽谤罪 法院称收到诉状

2011年12月15日04:00
来源:北京晨报
翁涛(资料图片)
翁涛(资料图片)
郭美美(资料图片)
郭美美(资料图片)

  昨日,与郭美美在微博上多次“掐架”的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翁涛将刑事自诉状递交到深圳罗湖法院,请求法院以诽谤罪追究郭美美的刑事责任。记者联系了罗湖法院,法院证实昨日已收到了起诉状。至于该院是否受理此案,目前还无确切消息。

  翁涛,男,现年45岁,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香港居民。记者了解到,郭美美与翁涛积怨多时,双方在微博上“掐架”多个回合。郭美美于2011年6月份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名义在微博炫富而出名,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11月3日晚间她与中红博爱CEO翁涛的一场微博大战,让郭美美事件重新进入公众的视野。郭美美指责翁涛为争夺中红博爱股权,而诬陷该公司董事王军包养郭美美为二奶,造成舆论失势退出股权。郭美美还爆出翁涛曾坐牢、包养二奶等。

  事情由一篇《南海红会医院把活婴当死婴丢厕所》报道引起,郭美美评论称“这个社会很多人变态了”,被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CEO)翁涛回复称“又见郭美美”,由此触怒了郭美美,引发一场持续6个小时的相互揭丑口水战。

  翁涛随后用了4个小时一一回应郭美美的质疑,他承认自己在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在上海第一看守所坐过360天牢狱,不过否认争夺王军在中红博爱的股权,他说:“我用得着去抢王军的股权吗?股权是可以抢的吗?托你的福,现在中红博爱股权还有价值吗?是谁造成了今天这个局面。”翁涛一再声称自己有证据证明“郭美美是王军的女朋友”,并立下赌约,如果能证明则要求郭美美退出微博,放弃娱乐圈。

  翁涛在刑事自诉状中表示,郭美美将他描述成一个生活作风不正、假公济私、吸毒、诈骗的无恶不作之徒,其行为严重侵害了他的人格、名誉权,严重降低了他的社会评价,给他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给他的家庭和事业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影响。为此,翁涛向罗湖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以诽谤罪追究郭美美的刑事责任。

  综合《深圳商报》、《深圳特区报》报道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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