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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明年起施行电动车管理新规 市民骑车须落户

2011年12月15日09:21
来源:云南网
金辰派出所电动自行车办证点  付兴华 摄
金辰派出所电动自行车办证点 付兴华 摄


  2012年1日1日起,《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施行,不符合标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如果没有落户将不能上路行驶,同时昆明相关部门已经在制定准予在昆明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这意味着,明年1月1日开始,未被列入该目录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能办理注册登记。

  距离新规施行仅剩16天,还未办理电动自行车落户的市民,要抓紧时间去登记上牌了,目前昆明全市范围内已设有40个电动车办证点。

  昆明有40个办证点

  记者昨日从昆明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了解到,截至12月13日,昆明登记注册的电动自行车已超过90万辆。其中,今年9月中旬以来,已有20多万辆电动车自行办理了落户手续。昨天上午,严家地公交分局大院里,近百名市民在排队办理电动自行车落户,赶早的市民上午7点就来排队。从昨天起,10个县(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也新增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加上昆明四区和呈贡新区前期30个办证点,目前,昆明全市已有40个电动自行车登记办证点。

  记者了解到,昆明增设10个县(市)区交警大队办证点前,30个办证点每天能为3200辆左右的电动自行车办理落户手续,严家地和新螺蛳湾两个办证点每天的落户量最大,平均每天都能落户300辆以上的电动自行车。而一些比较“生僻”的办证点,每天办理落户的电动车只有20多辆。

  赶快为电动车落户

  在气象路60号办证点,交警介绍,电动自行车落户只需要车辆登记人的身份证明(外地居民还需提供居住证)、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即可办理。但明年起《规定》施行后,将根据电动自行车国标新规执行,“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能落户,而现在落户的电动自行车大部分都是“超标”车。还未办理电动车落户手续的市民,尽快办理落户手续。

  元旦开始执行新规

  明年1月1日起,交警部门会对昆明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严格管理,发现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将暂扣电动车,核实了车主身份和车辆合法手续后,会督促车主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另外,新的电动自行车牌证和老牌证不同,一眼就能分辨,使用新的电动自行车牌证后,落户费用预计会进行调整。

  交警部门也介绍,根据“电动车新规”,《规定》实施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自购买之日起满5年的将作报废处理,达到报废年限的电动自行车也将不能上路行驶。对于购买了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则不用担心报废年限的问题。

  张扬 实习生 李戎

(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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