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 (记者 华容 通讯员 赵福生) “我杀人了!”12月14日托某的一个报警信息,让新和县公安局民警立即忙碌了起来。在“折腾”了1个多小时后,民警发现这是一个“假警”。12月15日,新和县公安局依法对托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12月14日22时许,一名男子到新和县公安局巡警防暴大队报警称,自己与朋友一起在新和县东方花园小区门口某饭馆喝酒时,因无钱支付饭钱与老板发生争吵,后来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老板刺死。
获知“警情”后,新和县公安局当即将报警男子予以控制,并立即赶往案发地。可当民警来到报警人所说的饭馆后,却看到老板正站在收银台前收银。
据老板说,半小时前,一男子酒后因无钱支付费用,自己便将他手机扣留作为抵押,让这名男子次日拿钱换取,男子气愤地走了。
在派出所,托某交代谎报警情只是想让警察帮助自己要回手机,没想到会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