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裴晓兰) 身为派出所协管员的28岁女子王雪娇伙同平谷和顺义的7名中年妇女,谎称能为农民办理“一次性买断工龄”等形式的社会保险手续,骗取390余人共计2780.4万元(本报11月30日曾报道)。近日,市二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王雪娇无期徒刑。
王雪娇是黑龙江省人,初中文化,案发前是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峪口派出所协管员。
法院查明,2007年初至2009年3月间,王雪娇等人共骗了390余人。7名下线在收取被害人的钱款后部分截留,之后直接或间接交给王雪娇,金额共计2780.4万元。除小部分返还外,大部分钱款被各被告人据为己有或者挥霍。
法院认为,王雪娇等8人采取层层向下发展人员的方式,谎称能够办理“一次性买断工龄”等形式的社会保险手续,并向被害人出示或发放伪造的退休证、医疗保险手册和银行存折,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在共同犯罪中,王雪娇等5人是起主要作用的主犯,另外3人为从犯。根据她们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分别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