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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直门火灾两责任人被拘 两物业单位被罚五万元

2011年12月17日04:08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郝涛

  晨报讯(记者 郝涛)昨日,市公安局消防局公布西直门凯德MALL(原嘉茂购物中心)火灾后续处理情况,两家公司的责任人都被行政拘留10天,并对嘉茂购物中心两家物业单位和上海香榭丽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分别实施了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2月15日15时34分,119指挥中心接到西直门西环广场D座起火报警,迅速调派4个中队23部消防车赶赴现场。经核实,现场为该楼6层外立面安装广告牌施工起火,燃烧物为建筑外墙聚氨酯保温材料,过火面积2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16时火灾被彻底扑灭。

  经了解,西环广场D座6层广告安装工程名称为北京西直门嘉茂商城项目LED显示屏设计、供应及安装工程,甲方为上海香榭丽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施工方为山东兴润建设有限公司,切割作业分包方为山东显通安装有限公司。15日15时30分许,山东显通安装有限公司员工赵国平(男,31岁,山东东平人)、杜金龙(男,43岁,山东肥城人)在西直门西环广场D座6层外立面安装户外广告牌过程中,切割角钢引燃墙体聚氨酯保温材料引发火灾。

  消防部门表示,目前相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已被控制,并依法对工程甲方分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张杰平和直接责任人(山东显通安装有限公司)赵国平、杜金龙实施了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并对嘉茂购物中心两家物业单位和上海香榭丽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分别实施了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公安局消防局表示,针对西直门嘉茂购物中心火灾,市消防局将与市住建委联合开展的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禁在裸露保温材料的建筑外墙上动火动焊。此外,消防部门还将此起火灾有关情况抄告市政市容委,督促加强对建筑外墙外立面LED屏、户外广告牌等高温用电设备的设计、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从严审批把关设计、施工,明确有关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及安装施工、维护更换消防安全要求,严禁在设置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外墙上安装广告牌、灯箱、LED屏等高温用电设备,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影响火灾扑救的,进行全面清理,严防此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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