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西安12月20日消息 (记者刘涛 通讯员焦伟)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口角,陕西省勉县男子李海江挥刀杀死自己怀孕数月的妻子何某。近日李海江被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据介绍,李海江现年29岁,2009年2月入赘到被害人何某家,在婚后的生活中二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2009年8月18日下午六时许,二人又因琐事发生争执,李海江觉得是何某故意给自己找茬,加之长期积累在其心中的积怨,致使李海江丧失了理智,拿起菜刀在怀孕六个月的何某头部、颈部等部位猛砍数刀,见何某倒地不动后逃离,致使何某及其体内胎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何某系锐器致全身多部位损伤发生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其腹中未成熟胎儿系母体死亡后发生缺血缺氧导致宫内窒息死亡。
案发后,李海江潜逃至山西太原、吕梁市等地。2011年10月20日,李某主动到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投案自首。
庭审中,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海江构成故意杀人罪,作案后逃匿,但能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全部犯罪事实,其行为构成自首,遂作出以上判决。
作者:刘涛 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