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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被害抛尸案凶手判死刑 双方家属均哭成泪人

2011年12月21日06:35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刘晓星 吴振鹏

    本报讯(记者刘晓星 实习生吴振鹏) 昨日,轰动一时的海珠区白领陈周佳被杀抛尸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钟文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其死刑。

  法院认为,钟文仲无视国家法律,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的财物,为免罪行暴露又杀人灭口,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其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给被害人家属造成巨大创伤,被害人家属表示无法原谅钟文仲,钟文仲至今也没有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没有任何从轻或者可宽宥的情节,因此应依法予以严惩,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以罚金。钟太安等四名亲友被认定犯窝藏罪,分别获刑一年一个月至二年不等。

  钟文仲在宣判后提出上诉,他认为法院的量刑过重,并低声说:“其实我一直都有打算赔偿。”陆涛、罗大方、钟文学表示不再上诉,而钟太安则称要再考虑。

  双方家属均哭成泪人

  昨日一大早,陈周佳的父母和丈夫陈培松就从普宁赶过来,陈培松只能留下两岁多的儿子给自己父母照顾。陈周佳的大学同学也特意前来听取宣判。

  闭庭后,法官批准钟文仲和家属当庭见面。钟文仲的姐姐泣不成声,她告诉记者:“钟文仲家里还有三个小孩,最大的还在读小学,钟文仲如果走了,这个家怎么办?”

  陈周佳的妈妈同样泣不成声,她对记者说:“希望法院不要改判,要坚持这个判决,立刻执行死刑。”谈到女儿陈周佳已经永远离开不能再回来时,老人哭得几成泪人。

  钟文仲的妻子试图走到陈周佳父母前道歉,祈求得到原谅,但被陈周佳的家人拒绝。钟妻对记者说:“我和钟文仲相处了这么多年,他的心理是有一些问题的,他不是黑社会,不是十恶不赦的人,我希望陈周佳的家人能原谅他,达成和解,放钟文仲一条生路。”

  案情回放

  法院审理查明, 2010年11月17日19时许,钟文仲在广州市海珠区晓园东家门口,开门时与下班回家的被害人陈周佳碰撞后发生口角,后萌生抢劫陈周佳的念头。随后,钟文仲将陈周佳拖进家中捆绑后实施抢劫,因怕罪行暴露,钟文仲为灭口而将陈周佳杀害,并将尸体肢解后与被害人的部分随身物品一起装于纸箱内,于同年11月19日凌晨运至广东省高州市引凎河抛弃。

  2010年11月18日至12月10日期间,钟太安、陆涛、罗大方、钟文学等人在明知被告人钟文仲杀人的犯罪事实后,还向钟文仲提供资金等帮助其逃跑、藏匿。其中,钟文学在得知钟文仲因杀人要逃走后,将自己的中国农业银行卡提供给钟文仲使用并应其要求往卡内存进200元人民币以协助其逃跑;罗大方则提供人民币1000元助其逃跑,后又在钟太安的组织下,与钟文红、钟文玉、莫良锋(均另案处理)一起向逃至广东省高州市的钟文仲送去衣服及筹措的人民币5000元,协助其逃跑;陆涛分四次共向被告人钟文仲提供人民币2000元,并在钟文仲逃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后协助钟文仲租房居住。

(责任编辑:车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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