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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法官被指伪造庭审笔录 14页中12页涉伪造

2011年12月21日07:35
来源:大洋网
徐文龙女儿称,这就是引发案件纠纷的宅基地。
徐文龙女儿称,这就是引发案件纠纷的宅基地。
庭审笔录上的徐氏父子签名。
庭审笔录上的徐氏父子签名。

  14页庭审笔录,12页涉嫌伪造

  云南昆明一法官被指伪造庭审笔录 已被停职检查

  一桩被原被告均称为“小小官司”的普通民事纠纷案,审判却耗时2年。该案只在2006年4月开庭一次,一审宣判却已是两年后,严重超过法定审理期限;一审庭审笔录共14页,而被告只承认其中的2页,大喊其余12页庭审笔录系伪造。

  目前,该案一审时的审判长、原昆明西山区法院民三庭庭长杨联忠因违纪已被停职检查,而被告方提出对一审庭审笔录做司法鉴定的申请,至今仍未获得同意。

  主审法官竟然大量伪造庭审笔录?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徐文龙一家杠上了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下称“西山区法院”)的杨联忠。

  杨联忠曾任西山区法院民三庭庭长,2006年4月24日曾作为审判长开庭审理了杨正红状告徐文龙、徐福(徐文龙之子)宅基地纠纷一案。

  然而,该案在庭审后的走势却颇显蹊跷:首先,卷宗显示该案只在2006年开庭一次,但一审宣判却已是2008年3月20日;其次,一审庭审笔录共14页,然而徐文龙一家只承认其中的2页,大喊其余12页庭审笔录系伪造。

  西山区法院院长何家华向早报记者证实,杨联忠确有严重超审限(即未在法定审理期限内审结案件)等违反法律程序的问题;而早报记者翻阅14页的一审庭审笔录,发现徐文龙、徐福的签名笔迹以及笔录笔迹前后确有差别。

  何家华还证实,杨联忠因违纪已被停职检查,其是否还涉嫌伪造庭审笔录的违法行为,法院将进行调查。

  目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昆明中院”)二审已撤销一审判决,并要求重新立案。目前,徐氏父子正在积极为案件再审做准备。

  违反程序的一审判决

  杨正红与徐文龙、徐福同属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大渔村民委员会苏家村人。徐文龙的女儿徐明称,他们本是“一个大门进出的邻居”,后因徐氏父子在居住地加盖房屋而发生了纠纷。

  起诉书显示,杨正红诉称属于其管理使用的17.2平方米的土地被徐氏父子霸占,请求判令对方停止侵害。

  这本是一桩原被告双方均称为“小小官司”的普通民事纠纷案,然而,审判却耗了2年。

  2006年4月24日上午9时,西山区法院开审此案,该院民三庭庭长杨联忠任审判长。蹊跷的是,该案一审只开庭一次,但2008年3月20日才一审宣判。

  徐文龙称,一审开完庭后,法院就再也没有就此案找过他们,此外,也没有任何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上门询问过此事;然而,2008年9月的一天,杨联忠与一名法警突然来到他家送来了一审判决书(送达时间距一审宣判已过6个月),判决徐文龙、徐福败诉。

  就此,徐氏父子拒不签收,坚决不认可该判决的法律效力,称一审庭审程序都没进行完,很多事实尚未当庭陈述与辩论,怎么就下了判决?

  徐文龙说,此后西山区法院多次派人送达判决书,他们均拒收,直到2010年6月1日,在该法院监察室工作人员的劝说下,才签字接收并立即提起上诉。

  然而,徐文龙提供的一份盖有昆明中院公章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显示,徐氏父子早在2010年6月13日就交纳了100元的案件受理费。然而,该案直到2011年6月才二审开庭。

  就此,徐氏父子的代理人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昆明分所律师孙安学对早报记者称,一审程序严重违法,一般民事案子从立案到判决,限期为半年,但该案2006年4月开庭,2008年3月判决,2008年9月才送达,都属严重超审限;此外,被告2010年6月上诉,2011年6月才二审,也属程序违法。

  对于该案涉嫌程序违法的问题,该案二审承办法官万绍敏称:一审在程序上确有瑕疵。而西山区法院院长何家华也承认:从法律规定的审限来说,确实超了审限,法院已对违反审判纪律的审判人员进行了问责。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12页庭审笔录被指伪造

  在二审庭审中,徐氏父子又发现了另一蹊跷事:一审庭审笔录的页数明显比当年签字的要多,且签名笔迹根本就不是自己的。

  徐福回忆称,二审中看到一审庭审笔录就起了疑惑:庭审笔录怎么会有这么多?他说,一审庭审刚开庭10多分钟,84岁的奶奶徐连英就因情绪激动拄着拐棍离开被告席,坐在审判席前方的地板上哭,这引发原被告在法庭上对吵,庭审被迫草草收场。

  徐福称,算上吵架时间庭审也就持续了30分钟,绝不可能会有14页的手写庭审笔录(当时电脑打字还未普及)。而据徐氏父子回忆,当年书记员只用了几分钟就当庭宣读完了庭审笔录,随后叫原被告签名。

  徐文龙说,当时只签了两页,而徐福称“只签了几页”,但均称“根本不可能有14页”。徐福说:二审第一次开庭历时4个多小时,书记员一直在敲打键盘,也才打了20页的庭审笔录。大渔村村干部李开龙也称,2006年从村民那里听说徐连英在庭审中情绪激动,庭审只开了半个小时。

  不过,杨正红的儿子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坚称:2006年一审庭审“有1个多小时”,不过,其父母具体签名了多少页庭审笔录,“已记不清了”。

  孙安学则认为,即使庭审持续了1个多小时,“出现14页庭审笔录也是完全不可能的”。

  经过比对,徐氏父子发现了3个问题:他俩的签名,前2页与后面的12页的笔迹不一样;庭审笔录不同页码的手写笔迹也明显有别;14页庭审笔录纸张的新旧程度“都不一样”。

  徐福称,起初也曾怀疑,“是不是当时自己心情乱导致字迹变形?”不过,他与徐文龙随后确信:从第3页起的12页签名均非本人所写。

  孙安学说,一审庭审笔录有出示照片的情节,但徐氏父子说一审压根就没有进行过此环节;另外,笔录中显示出来的提问方式与回答的语气,前2页与后12页也不同,“这些都令人怀疑”。

  早报记者在西山区法院查阅了该案卷宗,庭审笔录使用的是信格纸,从肉眼上看:徐氏父子的签名笔迹,前2页与后面12页乍一看很像,但仔细观察确有差别;此外,前2页与后12页的笔录在笔迹与力度上也有不同。

  徐福称,他们当庭就提出了对笔录进行司法鉴定,并提交了鉴定申请书。然而,却没有得到法庭的支持。

  就此,万绍敏回应称:在二审中,徐氏父子确实提出了对一审庭审笔录做司法鉴定的申请,合议庭合议后认为,依据法律的规定,该案不符合做司法鉴定的条件,遂不予准许,“这已写入了二审庭审笔录”。

  西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目前没有证据证实一审庭审笔录系伪造;至于二审为何拒绝做司法鉴定,那要问昆明中院。不过,这名负责人说,当事人如提出异议,法院会对此事进行核实查证。

  12月18日,早报记者找到了当年的书记员刘胡香。她称昆明中院今年曾找她对徐氏父子案一审庭审笔录问题做过调查,她看过卷宗后告知一审庭审笔录确全是她记录的。

  不过,刘胡香说她已记不清一审庭审具体持续了多长时间了。目前她早已离职成为一名律师。

  杨联忠超期截留卷宗

  自从有了一审庭审笔录涉嫌伪造的质疑后,这份庭审笔录就“难以接近了”。据徐家与孙安学称,他们曾申请对一审庭审笔录复印或拍照,法院均不准许。而依据法律规定,宣判后归档的庭审笔录均可查阅。

  11月6日,早报记者陪同徐福等人前往西山区法院要求查阅庭审笔录。工作人员先是称必须要经法官许可方可查阅此庭审笔录,后经徐家人一再请求,才得以翻阅了庭审笔录,且被拒绝复印。

  关于卷宗,徐明还回忆起了一件蹊跷事:二审开庭前,她曾到西山区法院催促将一审卷宗转到昆明中院,结果卷宗不在档案室;经追查,杨联忠把卷宗放在了自己的办公桌内。

  西山区法院的一些法官称,案件审结后都会归档,一般是当年的案子当年入库归档,超期不归档就属违纪。然而,该案自2008年3月判决,2010年6月被签字确认,但直到2011年6月尚未归档。12月19日,西山区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承认,杨联忠确曾超限滞留卷宗,违反了审判纪律。

  万绍敏称,二审时考虑到该案的很多背景情况,审理是相当慎重的,是层层上报的。不过万绍敏也表示,法院系统的内部调查“没对一审庭审笔录进行鉴定”,而只要做司法鉴定,就会真相大白。不过,12月19日,西山区法院一负责人对早报记者表示,不是当事人提出,法院就必须要做司法鉴定,而是需综合案卷看是否确有必要。

  目前,昆明中院二审已撤销一审判决,并要求重新立案,但徐家家属去西山区法院重新立案却遭拒绝,昆明中院随后再终审裁定要求必须重新立案。目前,徐氏父子正在积极为案件重审做准备。

  孙安学认为,做司法鉴定绝对有必要,假如证实一审庭审笔录是伪造,那一审判决的法律效力就是零;此外,伪造庭审笔录是违法犯罪的行为,行为人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杨联忠因违纪已被停职

  在徐氏父子频繁向法院“投诉”后,杨联忠的工作似乎也不安稳起来。据知情人称,他先是于2009年去了基建部,随后又被调入立案庭。

  就此,西山区法院办公室回应称:杨联忠民三庭庭长的职位是被免职的,去了立案庭后表现也不好。

  颇具讽刺的是:孙安学称今年9月,当徐氏父子依据二审判决前往西山区法院办理重新立案手续时,正好是杨联忠初审的材料。此后,杨联忠就再也没有在立案庭出现过。

  11月,早报记者在西山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一览表看到,上面贴有杨联忠的照片,写有“杨联忠 法官 负责诉讼引导工作”。然而,进入12月,杨联忠的照片与简介均已从工作人员一览表中撤下。

  西山区法院监察室主任唐红川则向早报记者证实,杨联忠因违纪已被停职检查,目前在法院的监察室学习反省。而西山区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李文华说,杨联忠之所以被停职检查,有徐氏父子案的原因,也有其他原因。而连日来,早报记者也一直无法联系到杨联忠。

  “我们与杨联忠没有亲戚、朋友的关系;我们不熟,也没有请杨庭长吃过饭。”杨正红之子杨富对早报记者称。

  据了解,50多岁的杨联忠高中学历,因父母也在法院工作的原因,按当时规定进入法院的审判庭,逐步升为民三庭庭长。

  12月19日,西山区法院一名不愿具名的庭长称:杨联忠的业务水平与职业操守均遭同行诟病,他经手的案件被改判、撤销的几率偏高,还曾因骗法院退休人员的钱被法院在大会上通报。而昆明市一些律师则在私下称杨联忠经手的案子“错案多”。

  杨联忠的工作能力问题早已存在,为何直到2011年才被停职检查?而西山区法院一名负责人称,案件都是经合议庭讨论后才做出判决的。那么,相关监督机制应负起什么责任?(早报记者 于松 发自云南昆明 实习生 范新敏)

(责任编辑:丁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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