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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坛反赌扫黑案众被告:“潜规则”让人走向堕落

2011年12月22日07:38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国足坛反赌扫黑案”审判时间表图片来源:北京晨报
“中国足坛反赌扫黑案”审判时间表图片来源:北京晨报

  中广网北京12月22日消息(记者王宇)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黄俊杰、周伟新、陆俊、万大雪、杨一民……这一串曾经在中国足坛响当当的名字,在这几天里也吸引了全国关心中国足球的人的目光。今天(22日),足坛反赌扫黑系列案件将继续进行第四天的集中公开审讯。

  昨天和前天,二十多位被告人相继出庭受审。他们之中有前足协官员、前裁判员、前俱乐部官员和前中超公司官员,曾经他们在中国足坛也都是呼风唤雨的人物。那么,究竟是他们的作为造成了中国足球的萎靡,还是中国足球的潜规则、大环境让他们走向堕落?他们又各自被指控了怎样的罪行?

  在昨天的庭审当中,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初到2002年12月底,被告人杨一民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等职务的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谋取足球裁判员任职体能测试以及球员转会方面的利益,先后40余次收受20余个单位或个人的财务,折合人民币共计125.4万余元。

  陆俊被起诉的事项比较多。1999年-2003年间,被告人陆俊利用执裁全国足球甲A联赛、足协杯等比赛的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6次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务,共计人民币71万元。1999年末,广州松日俱乐部的总经理王学智通过陆俊与沈阳华晨金客俱乐部联系打假球的事宜,并约定由王学智做工作让松日队在当年甲A联赛当中故意输给天津泰达队,事成后沈阳俱乐部给王学智好处费120万元。1999年12月25号,松日以2:3的比分负于天津泰达,沈阳海狮队保级成功.赛后沈阳海狮通过陆俊给王学智人民币120万元,王学智收受后给陆俊10万元.裁判变成打假球的中介人,与他的身份是非常不相符的。

  除了陆俊之外,其他三位裁判被告人中,黄俊杰利用执裁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21次收受相关俱乐部和人员给予的财务,共计人民币148万元港币10万元。被告人周伟新8次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务,共计人民币49万元。周伟新还为牟取赌球赢利,提高相关足球俱乐部在当年比赛当中的比赛成绩等不当利益,对黄俊杰、何志彪、赵亮、陈红辉等四名足球裁判员行贿8笔,共计人民币35万元港币10万元。

  昨天出庭受审的还有一位是前中超公司的官员吕锋,他曾为感谢时任中国足协副主席的南勇在工作变动中给自己的帮助,给南勇人民币5万元。他在2007年-2009年担任中超公司总经理期间,接受请托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广州市重一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获得足协活动的承办权,并多次收受该公司执行总监孙杰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40万元。

  许多被告人在为自己辩护或者最后陈述的过程中都提到,过去十几年间中国足球确实缺乏监管,大家都在做职业足球,有非常多的现金流动,但是没有相关的条文能够监管他们。所以一开始即便有的人是怀着一颗对足球赤诚的心进入这个圈子,但圈子里所有的地方都有所谓的潜规则,所谓的黑恶现象,进去的人不由得变成了这个样子,如果不这样就不会被这个圈子所容。也所以现在出现许多被告人。但对于每一个单一被告人来说,检察机关指控他们涉案的金额并没有之前大家猜测的那么大。

  铲除了这些风气的毒瘤之后中国足球能不能健康的成长,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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