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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作坊撕封条炸豆腐送烧烤摊 样品大肠菌群超标

2011年12月22日11:20
作者:吴光亮

    来源:重庆新闻网

昨日,南山,工人在黑作坊内炸豆腐。 本组图片由记者 张永波 摄
昨日,南山,工人在黑作坊内炸豆腐。 本组图片由记者 张永波 摄
 放在一旁的豆干已经发霉
 放在一旁的豆干已经发霉
质监局工作人员查封生产设备
质监局工作人员查封生产设备
  破旧漏雨的棚屋内,一名系着肮脏围裙的工人,叼着烟,从直径一米的大油锅里舀出刚炸好的豆腐,烟灰四处飘落,不仅掉进了油锅,还掉进泥泞地上摆放着的一簸箕油豆腐里。昨日,记者随市质监局执法人员突击查看南山一家被查封的豆制品作坊,发现作坊老板竟然撕毁封条,继续生产油豆腐。

  撕毁封条偷偷生产

  “怎么又开工了!”昨日下午2点40分左右,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南山老龙洞附近,查看一处本月7日被查封的豆制品黑作坊,刚走到作坊所在的棚屋外,一阵油炸味传来,执法人员跑进去一看,发现这处黑作坊又开了,立即呵斥制止。

  “马上!马上!”正在操作的那名工人用大勺子又在锅内滤了滤,这才停手,将叼在嘴里的烟拿到手里。

  “你们老板呢?”执法人员询问,“来了,来了。”作坊老板从里间走出。“为什么擅自撕毁封条?”面对执法人员的质问,作坊老板低头不语。

  样品大肠菌群超标

  据市质监局执法总队八支队副支队长余彦介绍,本月7日下午,执法总队接到市民举报,派人赶到南山调查这家作坊,发现该作坊不仅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与营业执照,而且卫生条件极差。执法人员当日就对该作坊用于生产的600斤大豆、生产工具、产品进行了查封,并从现场查获的30斤油豆腐成品中,抽取了样品送检。

  “12月19日,检验结果出来,送检的油炸豆腐样品每100克所含的大肠菌群数量达到了350MPN,超出国家规定标准已近两倍。若市民食用了这样的油炸豆腐,很可能会导致腹泻。”余彦告诉记者。

  记者在现场看到,整个作坊的地面都泥泞不堪,棚顶多处裂口,雨水不断滴落。而作坊工人在制作油豆腐时,竟将装油豆腐的簸箕直接放在地上。作坊内,还有鸡围着簸箕啄食。因棚顶有裂口,雨水从黝黑的棚顶滴下,直接滴落在豆腐上。一些装豆腐的大塑料桶堆放在棚屋一角,散发着阵阵怪味,靠近一看,桶内已生出很多霉斑。

  这些油豆腐多销往烧烤摊

  该作坊工人徐竟全告诉记者,他是9月份来这里打工的,作坊有2个工人。“你们炸油豆腐的油脂多久换一次?”记者指着大油锅内发黑且漂浮着金黄杂质的油脂询问徐竟全,徐竟全笑着说:“我们两天换一次油,绝对不会不换。”

  随后,记者对作坊老板进行采访。作坊老板只说自己姓陈,不愿说出全名,自称来自安徽。“我年初来到重庆,10月3日才开了这处作坊。”陈姓老板的话明显与徐竟全说的不一样。

  陈姓老板还称,这处棚屋是他用每年7000元钱的租金租下的。作坊每天平均销售出300斤油豆腐,全部销往南岸各个烧烤摊点、串串香店和小农贸市场,其中,烧烤摊点的购买量最大。

  “你自己吃不吃这些油豆腐?”面对记者询问,陈姓老板露出尴尬的笑容,没有回答。

  声音

  质监部门:擅自撕毁封条将额外被罚款

  “这里的卫生条件太差了,若想继续开办作坊,必须要搬迁至干净卫生的厂房,经检查合格后,才能获得生产许可证。”市质监局执法总队八支队副支队长余彦表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质监部门表示,将对作坊老板从重处罚。据悉,根据《食品安全法》及《产品质量法》,如果查实该作坊销售豆制品的金额未到1万元,陈姓老板将被处以2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作坊的所有生产原料和工具将被没收;若该作坊销售豆制品的金额超过了1万元,则陈姓老板将被处以销售金额5至10倍的罚款,并被没收所有的生产原料和工具。

  同时,该作坊在遭查封后,擅自撕毁封条进行生产销售,根据《产品质量法》,陈姓老板还将额外被罚款,罚款金额为擅自撕毁封条生产期间,出售的产品金额的1到3倍。(记者 吴光亮)

(责任编辑:丁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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