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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东两子为14亿港元遗产反目 将对薄公堂(图)

2011年12月23日00:58
来源:城市晚报
霍震寰
霍震寰
霍震宇
霍震宇

  一年卖出100多幢楼、坐拥香港70%建筑生意、发明分期付款和按揭供房、10年前麾下资本帝国即有300亿港元身价……这些是属于知名实业家霍英东生前的传奇与荣耀。在他谢世5年零2个月之际,霍氏家族成员为争夺64亿港元遗产对簿公堂,却为这位商界奇才续写了残酷的冷暖寓言。

  20日,霍英东长房三子霍震宇上诉控告身为霍英东集团总裁及遗嘱执行人的兄长霍震寰私吞至少14亿港元遗产,要求法院撤换遗产执行人,并由霍震寰交代遗产账目。不过,霍震寰对此诉状内容逐条发起猛烈反驳。按照惯例,传票在12个月内均有效,被告在收到传票14日内须向香港高等法院登记,之后便将排期展开聆讯。

  蹊跷的资产归属

  根据霍震宇的诉状,在霍英东去世后,霍震寰自称拥有一批家族资产存在归属疑点。其中,包括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的350股股份、三家总市值至少7亿元港币的海外公司全部股份以及至少3个共存有7.3亿元港币、霍震寰与霍英东的海外联名户口。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霍兴业堂是由霍英东在1953年6月16日创办,是霍家生意王国的旗舰。由于该公司是私人公司,外人鲜有知悉其股权分布情况。但从公司董事名单中,记者注意到,霍英东生前遗嘱确认接棒商业帝国的长房三子中,长子霍震霆与次子霍震寰皆榜上有名,唯有三子霍震宇不见影踪。不过,霍震宇也是该公司优先股股东,拥有1216股优先股,只比霍震寰的1217股少了一股,比霍震霆的1000股还多了216股。

  对于霍震宇的指控,香港媒体援引霍震寰的话反击称,其持有的霍兴业堂置业的350股,是自掏腰包出钱认购,属于私人财产。而霍震宇显然对此说法并不认同。据记者了解,霍震寰是透过获多宝有限公司的名义持有这些股权,霍震宇则以“获多宝是代父持股”为由,要求霍震寰吐出侵吞的遗产。

  对于牵扯在争产案中的三家海外公司,霍震寰则强调股权是当初父亲交予的。霍震寰表示,霍英东在1972年将三家海外公司的不记名股票放于一信封内,存放于苏黎世,并称只有他们父子俩才能解除,在上世纪80年代初,霍英东指示将该信封放于霍震寰名下位于日内瓦的保险箱内。

  对于这一难以核实的分配情况,霍震宇要求霍震霆交出父亲遗产或账务数据的记录文件,并坚持与联名户口的款项一样,“即使父亲将股票交由其保存,也只是替父看管而已”。

  值得一提的是,霍震寰于2008年8月至10月期间,曾将离岸公司银行户口内合共5200万元转到自己银行户口,并变卖其中一间离岸公司持有的证券股票,将得益存入自己户口。

  遗产执行人角色冲突

  霍震宇诉状的另一项主要内容,是要求法庭罢免霍震寰的遗产执行人身份。据悉,霍英东早在1978年就订立的遗嘱中,确认其妹霍慕勤、长房次子霍震寰及长房三子霍震宇是遗产执行人。

  根据相关法律,遗产执行人有权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清理和管理遗产、诉讼代理、 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以及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等等。对于霍震寰的遗产执行人身份,霍震宇认为应该依据他长期争夺遗产的行为而予以撤销。

  他出具的一项主要“罪证”是:2007年11月至2008年12月,霍震寰以遗产执行人身份先后多次在家庭会议上动用各种手段迫使各房成员签署文件,指上述三项资产归其所有。甚至抛出“若不签署,众人只能获得每月定额生活费,而不能分得任何遗产”的强势逻辑弹压家族成员。(据《新闻晚报》)

(责任编辑:UN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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