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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妹借住表姐家中毒身亡 姑妈起诉要求侄女赔钱

2011年12月23日05:27
来源:重庆晨报
她俩,一个是姑姑,一个是侄女;一个失去了爱女,一个即将做妈妈。一个问题热水器,一起煤气泄漏事故,让两个家变了样,从此,姑侄俩的亲情随着这起中毒事件一起“中毒”。
  她俩,一个是姑姑,一个是侄女;一个失去了爱女,一个即将做妈妈。一个问题热水器,一起煤气泄漏事故,让两个家变了样,从此,姑侄俩的亲情随着这起中毒事件一起“中毒”。
热水器漏气,让亲情也中毒 表妹借住表姐家中毒身亡,姑妈起诉至法院,要求侄女赔钱热水器绝大多数是合格的,伤人原因一般都在使用环节。(资料图片)
  热水器漏气,让亲情也中毒 表妹借住表姐家中毒身亡,姑妈起诉至法院,要求侄女赔钱热水器绝大多数是合格的,伤人原因一般都在使用环节。(资料图片)
昨天,姑姑陈淑芬和侄女陈露闹上了法庭,姑姑要求侄女承担女儿中毒死亡一案的20%责任,并支付7.7万元赔偿金。
昨天,姑姑陈淑芬和侄女陈露闹上了法庭,姑姑要求侄女承担女儿中毒死亡一案的20%责任,并支付7.7万元赔偿金。

  热水器扯拐伤人命

  手套、平底棉鞋,宽大的棉衣,29岁的陈露慢慢走进法庭,摸一摸突起的肚子,叹一口气,轻轻坐到被告席上。她没有找律师,也没有家人陪同,一起一坐都特别小心,生怕颠到肚子里仅3个月的宝宝。

  陈淑芬没有出现在原告席上,仅一名委托代理人出庭。

  这事还得从11个月前说起。今年1月13日,陈淑芬带着10岁的女儿小瑜到陈露家借住。当时,陈露租住在位于沙区歌乐山镇。那时,她忙于开网店,请了个人帮忙买菜做饭,并且同住在一套房。那两天,同住的人正好外出,腾出了一间卧室。想到姑姑和表妹需要暂时住一下,于是陈露爽快地答应了。

  1月14日晚上,陈淑芬和小瑜到卫生间洗脚,结果,热水器扯拐了,半夜里一家三人不同程度地一氧化碳中毒昏倒,不幸的是,因抢救无效,表妹小瑜死亡。

  姑姑法院状告侄女

  随后,陈淑芬将房东告上法院。今年9月底,法庭判令房东承担80%的责任,赔偿了陈淑芬约30万元。

  这次,陈淑芬将陈露告上法庭,要求她承担剩余的20%责任,赔偿7.7万元。代理人称,事发前,陈露没有明确告知陈淑芬,热水器有问题,没有尽到主人家应尽的安全提醒责任。

  没有人知道,当夜三人中毒的详细情况。据陈露回忆,当晚,小瑜和姑姑去洗脚,洗之前,她曾提醒过小瑜,热水器不能用太久。一个多小时后,小瑜还在洗,“小丫头,你在洗脚么,还是在耍水哦!”陈露将表妹赶出卫生间,叫她早点上床睡觉。

  半夜,陈露起夜时突然全身无力,瘫倒在地,“当时全身没有一点力气,但意识是清醒的,大约从十一点多挣扎到凌晨五六点。后来,有人在掐我人中,把我完全弄醒,是陈淑芬在我房间里。”

  不仅陈露有煤气中毒症状,姑姑也瘫坐在自己卧室的椅子上,直喊头痛,完全起不了身。

  陈淑芬代理人列举了要求陈露赔偿的理由:首先,陈露没有告知危险状况,陈露炒菜时曾向姑姑说过,厨房里有煤气味道,证明她是明知道热水器有问题。第二,陈淑芬年过半百,痛失爱女,无法再生育,而陈露作为主人家,没尽到消防责任,有难以推卸的责任,于情于理都应当给予赔偿或补偿。

  侄女庭上直呼姑姑名

  审理中,陈露始终没有称呼一声“姑姑”,而是直接喊她的名字“陈淑芬”。她为自己辩护时说,不是不想赔,是不想把两家的亲情彻底打碎,而且她目前经济状况很差,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

  谈到拒赔的理由,陈露列举了三条:首先,她曾预先给表妹提醒,热水器不能洗太久,当时陈淑芬在一旁,因此也间接向大人传达了提醒信息;其次,陈露称自己是最先昏倒的,醒来时陈淑芬在自己房间里瘫坐着,“作为母亲,她发现家中有异常,应该及时去卧室查看孩子,而不是在我房间里,这在时间上拖延了发现的机会。”此外,陈露还称,半夜她出卧室上厕所时,看到陈淑芬房间门没关,因此怀疑,煤气趁机飘进卧室把人毒倒。

  而陈淑芬的代理人反驳称,她的提醒仅仅对孩子,没有起到足够的警示作用,人在煤气中毒后全身无力,无法控制自己的肢体,走到哪就倒在哪里,根本无法再辗转各房间查看。

  法官调解“揉包包散”

  现场,双方争吵得很激烈。陈露的眼睛慢慢红了,声音逐渐变轻变慢,“如果是这样,我也要反诉,告她使用热水器不当,造成了我的身体伤害。作为一个成年人,她应当知道,煤气对人的伤害。歌乐山镇通煤气也不是一年两年了,恐怕找不到哪家人用不来的。”

  她哭着说,即便是要给钱,也是出于人道和亲情角度上,适当的补偿,责任不在我,“我曾找房东老板说过,热水器要换,他说维修人没找到,先暂时将就用着。”

  在金额上,双方一直没谈妥。代理人提出让步,减少1万赔偿,只要求赔6.7万元。而陈露只答应给3万。

  台上的女法官说,“一家各让一步,过年、过节自己都安心了嘛。毕竟都是一家人,即便赔了,以后难道就老死不相往来吗?一家人要变成陌路人吗?这是你们想要的吗?”法官的发问,双方沉默不语。

  “这样,给受害方一点盼头,给被告一点小小的压力和动力,付4万,限两年内付完。”法官给出建议,双方没有立即答应,称要回家考虑后再商议。

  庭审后,办案法官说,亲戚之间继承纠纷很多,但亲属之间侵权案子很少,“因为你打我一下,我揍你一拳,大家闹过也就算了,再大的事都是自己在家里“揉包包散”,闹上法院的较少。从某种意义上说,闹到法庭,如果不互相包容理解,双方谁都可能占不到赢家。”

  (文中当事人均未化名)

  重庆晨报记者 封璟

  纵深>

  以前两家感情很好

  两家都闹上法庭了,感情还会和好如初吗?陈露无法回答我们的问题,“那几乎很难了。其实,我很怀念以前那一段,她对我们一家很好。”

  陈露的父母十多年前离婚,陈露跟着爸爸生活,姑姑对她妈妈特别好,“别的不说,其他人找她借钱,一般借不到,我妈妈问她借钱就能借到,有时候,姑姑问我妈借,也是随便借。闹到这个地步,我也不想。她失去了孩子,我也很心痛,那是我表妹。”

  陈露说,她现在没有工作,要在两年内还数万元很困难,也不想把这个担子压到爱人身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随后,我们拨打陈淑芬电话,一直关机。

(责任编辑:UN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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