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2月25日电(记者邹婷玉)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获悉,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人均门急诊费用降幅明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贵”趋势。
2010年2月,广西首批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启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试点,到目前,广西171个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全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按进货价销售,按照“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三统一”政策,逐步建立起了规范运行的基本药物采购、配备和使用机制。
最新数据显示,第一批南宁、柳州市试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前后的门急诊次均费用由66元下降到55.5元,同比下降15.9%;第二批桂林、梧州、北海、来宾、贺州五市试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前后门急诊次均费用由77.6元下降到64.4元,同比下降17%。
自治区卫生厅党组副书记甘霖表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在缓解居民“看病贵”问题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从2011年起,广西计划在3年内筹资6亿元左右,建设116个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城市每3万左右居民或每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有1个政府举办或公立医院举办的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在城市范围内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要求每个城区至少创建1个硬件软件达标、服务功能完善、人民群众满意的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作者:邹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