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重庆12月26日消息(记者刘湛)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文称,全市今年底要完成医疗卫生系统的禁烟工作,明年底将完成全市各级政府机关、教育机构、公共交通领域无烟环境创建工作,推动全市所有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
文件明确规定,带头禁烟机构须按卫生部制定的《无烟办公楼标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无烟学校标准》、《无烟出租车标准》等要求,制订控烟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带头禁烟单位需做到:召开无烟环境创建动员部署会,迅速启动创建工作。要建立健全控烟制度,完善单位员工考核奖惩机制,并严格执行。要做好控烟环境布置,在单位有关区域设立明显禁烟标识,设置室外吸烟区,引导吸烟人员进入规定区域吸烟。
此外,单位需建立控烟监督巡查长效机制,设立控烟监督巡查员,加强监督检查,并做到广泛宣传,全员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无烟环境创建宣传活动。此项工作将受到日常监督检查,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联合检查。
根据禁烟要求,凡是禁烟单位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一是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无吸烟现象、无烟具、无烟头、无烟味;二是倡导单位区域内商店、小卖部不出售烟草制品;三是工作人员吸烟率明显下降;四是外来人员吸烟得到有效劝阻。
文件特别说明,市卫生局、市政府法制办应按照2012年市政府立法计划,推进《重庆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的立法工作,为全市公共场所禁烟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作者:刘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