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7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今日召开“2011年反垄断工作主要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对于国外媒体关于商务部利用《反垄断法》保护本土行业的质疑,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尚明在发布会上表示,中国的反垄断执法是公平和公正的,我们不因企业所有制形式不同,而给予他们不同的待遇。就经营者集中而言,从没有区分企业不同的性质,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
据尚明介绍,2011年,商务部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了4起案件,分别是乌钾收购谢钾、佩内洛普收购萨维奥纺织机械案、通用电气与中国神华设立合营企业案和希捷收购三星电子硬盘驱动器业务案。
此前,有国外媒体曾报道,中国商务部方面利用《反垄断法》来设置一些限制性条款保护自己本土的行业。对于国外媒体的质疑,尚明表示,中国的反垄断执法是公平和公正的,不因企业所有制形式不同,国外有关报道和评论至少是有失偏颇,或者对情况不了解所致的。
尚明称:“中国的反垄断执法是公平和公正的,我们不因企业所有制形式不同,而给予他们不同的待遇。”
尚明表示,就经营者集中而言,我们颁布的一系列配套规则,从经营者申报门槛的设定、经营者申报程序以及审查标准方面,从没有区分企业不同的性质。所以在这里可以负责任的跟大家讲,在我们经营者集中审查过程中,我们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我看过国外有关报道,这种评论至少是有失偏颇,或者对情况不了解所致的。 (中新网财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