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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部委联合发布新规 禁自设“黄金交易所”

2011年12月27日18: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 魏晞)中国人民银行27日发布消息称,已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和证监会等部委于近日联合发布新规,对中国当前热情高涨的黄金交易进行规范,其中明确指出,禁止自设“黄金交易所”进行违法交易。

  《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规定,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正在筹建的,应一律终止相关设立活动;已经开业的,要立即停止开办新的业务。

  对被责令关闭或撤销的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相关部门将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停止为其提供开户、托管、资金划汇、代理买卖、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对于涉嫌犯罪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自2001年黄金流通管理体制改革以来,中国黄金市场发展十分迅速。但同时,受黄金交易价格上涨较快、投资者投资热情高涨的影响,近年来也出现了部分地方、机构自设交易所(黄金交易平台)的现象,这些交易所(黄金交易平台)管理不规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风险逐步暴露。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做好产品创新和交易系统建设各项工作,引导金融机构规范开展黄金业务,建立健全黄金市场法律法规,加强黄金市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中国黄金市场对外开放,稳步推进黄金市场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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