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垄断法》出台时间较短,不少地方还需要磨合,案件办理确实比较拖,积累的案子也多,这是完全可以加快的,并购的案子真正有问题的是极少数,应该把99%的精力放到1%的案子上,很多案子都只是一个程序性的问题,但由于缺少经验,这些程序也要改进。”
早报记者 是冬冬
鉴于反垄断申报案激增,中国商务部明年将推进《反垄断法》配套立法。
12月27日,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尚明说,明年拟出台《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规定》,还有《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和《未达申报标准涉嫌垄断经营者集中查处办法》等部门规章,此外还将修订经营者集中申报表,提高案件审查效率。
尚明是在“2011年反垄断工作主要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做上述表态的。所谓经营者集中,通俗意义上讲即并购。
《反垄断法》草案立法小组成员、中国社科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张昕竹昨日称,商务部明年拟推出的三项法规,可以视为对2008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申报标准”)的补充。
“申报标准是一般性的标准,难免有漏网之鱼。”张昕竹说。
张昕竹举例称,有些行业本身规模就小,交易量达不到申报标准,但交易依然有可能对行业影响很大,“这些漏洞都需要来修复。”
张昕竹指出,凡是符合申报标准的交易均需要申报,但目前国企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都没有申报,“这三个规定的出台,不会加快审批,而是用于补漏洞。”
除了补漏洞,尚明昨日还提到,商务部明年将进一步提高案件审查效率,缩短案件审查时间,集中更多精力审查可能具有排除和限制竞争效果的案件。
据介绍,国际上比较普通的反垄断申报案往往在第一阶段就已经完成,即在30天内完成审查。但尚明称,目前中国进入第二阶段的案例相对较高,“也可以说2011年比2010年比例还要高。”
尚明认为,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是案件数量有相当大的增长,还有机制方面的原因,案件办理程序都是一样,没有简易程序和复杂程序。
张昕竹称,由于中国《反垄断法》出台时间较短,不少地方还需要磨合,案件办理确实比较拖,积累的案子也多,“这是完全可以加快的,并购的案子真正有问题的是极少数,应该把99%的精力放到1%的案子上,很多案子都只是一个程序性的问题,但由于缺少经验,这些程序也要改进。”
张昕竹进一步说,目前不应该有这么多案子进入第二阶段审理。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收购材料之日起的30天内应做出初步审查,即为第一阶段,如需要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90内审查完毕,此为第二阶段,该阶段可以再延长至多60天。
今年是《反垄断法》实施三周年。尚明昨日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1-12月中旬,商务部收到集中反垄断申报194件,同比(较去年同期)增长43%。其中立案179件,同比增长52%;审结160件,同比增长40%。
今年以来,商务部附条件批准4起案件,分别是俄罗斯联邦最大两家氯化钾生产商的并购,即乌钾收购谢钾、佩内洛普收购萨维奥纺织机械案、通用电气与中国神华设立合营企业案,以及希捷收购三星电子硬盘驱动器业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