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电 日本政府27日召开安全保障工作会议,决定大幅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藤村修当天就日本武器出口新标准发表讲话说,在有利于日本安全保障与国际和平的情况下,允许参加国际联合研发和生产防卫装备、向海外转让防卫装备,但武器装备用于其他目的或向第三国转让必须事先征得日本同意。
藤村修说,在国际社会发生巨变的情况下,为确保日本的和平与安全,日本需要推进与美国之外的国家联合研发和生产防卫装备,获得最新防卫技术,在不断降低研发成本的同时,巩固日本防卫产业生产和技术基础。
日本媒体指出,此次确定的武器出口新标准是首次彻底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将成为日本防卫政策的重要转折点。共同社报道,基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和平宪法,放宽出口限制颇为敏感。
目的 发展军工提振经济 日本新闻网认为,日本放宽武器出口的最大目的,是让本国军工企业进一步参与国际交易,让军工技术通过对外合作扩大国际市场,提升日本军工的国际竞争力。
路透社解读,放宽武器出口的一种可能结果是,日本三菱重工业公司将能够参与美国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的F-35战机研发项目。
本月20日,日本政府宣布把美制F-35A型战机作为航空自卫队下一代主力战机,计划总共采购42架,耗资预计超过70亿美元。
先前,由于国内订单数量有限,军工产业规模受限,军备产品采购成本也相应较高。放宽出口,不仅可望帮助削减产品成本,也能带来不错收益。
受到欧美经济形势拖累,日本民用产品出口受挫,国内消费眼下也难以短时提振。菅直人政府一度打算考虑放宽武器出口,但鉴于执政盟友反对,时任首相菅直人去年12月暂时放弃这一议题。
链接 武器出口三原则 二战后,日本1967年生效“武器出口三原则”,禁止日本向共产主义阵营国家、联合国决议列入武器禁运清单的国家和国际冲突当事国或有冲突风险的国家出口武器。1976年,当时的三木武夫内阁增补上述原则,实质上接近于全面禁止武器出口。
但在日美开始共同研发拦截导弹后,日本对“武器出口三原则”有所放宽,允许向美国出口导弹。但两国在2006年的换文中明确规定,未经日本同意美方不得将导弹用于其他目的或提供给第三国。
共同社解读,放宽武器出口后,日本将能在自卫队执行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国家和地区,提供类似重型建筑机械和防护背心等装备。先前,这类物品被归类于武器物资,禁止外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