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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贷款道路通行费明年起停收 高速通行费减半

2011年12月29日07:30
来源:东方早报

  明年元旦起,S5沪嘉高速公路将调整为城市快速路并停止收费。同时,市内外车辆贷款道路通行费将同步取消征收,本市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起价将从10元调整为5元。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政务微博“上海发布”昨晚发布“贷款道路通行费明年1月1日起取消征收”的微博,透露了上述信息。

  为进一步优化路网结构,降低交通运输和公众出行成本,经上海市政府研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地区建设进程和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将推出进一步调整道路功能定位、降低交通运输成本的措施。

  市建设交通委昨晚通过“上海发布”微博宣布了三项降低交通运输和公众出行成本的措施,具体包括:

  一是调整本市高速公路规划,自2012年1月1日起,S5沪嘉高速公路调整为城市快速路并停止收费;

  二是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自2012年1月1日起取消征收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

  三是调整本市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价办法,高速公路通行费起价从10元调整为5元。

  为落实S5沪嘉高速公路调整为城市快速路的工作,本市将对现S5沪嘉高速公路设施实施迁(改)建工程,并按照城市快速路标准实施必要的改造。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取消后,关于已抵缴2012年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的退费方案也在抓紧制订中,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背景

  沪嘉高速2009年试行弹性收费

  S5沪嘉高速公路是中国大陆的第一条高速公路,于1988年10月31日通车。

  沪嘉高速公路2009年3月15日起,沪嘉高速公路开始试行客车弹性收费制,其中大客车免费通行,而小客车自市区至南翔双向免费,南翔至嘉定段双向按5元/车次收费。

  今年5月已下调贷款道路通行费

  本市自1993年起征收贷款道路通行费,在收费方式上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93年至2000年),分别在进出上海的道口,以及南浦、杨浦、徐浦大桥和延安路隧道等越江桥隧设施上设卡收费;第二阶段(2000年至今),取消了黄浦江越江桥隧等设卡收费,对本市车辆统一由市、区县两级征稽部门负责征收,对外省市车辆在进出上海的道口征收。

  自今年5月10日起,本市已对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进行下调。其中,出租营运小客车和普通小客车的征收标准从每月150元/辆减少到75元/辆,也就是说,一般私家车每年需要缴纳的通行费从1800元减少到900元。同时,外省市入境车辆也自今年5月10日起按原标准减半征收,即从30元/次减少到15元/次。

(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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