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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可大陆设个体户 首批开放北京等九省市

2011年12月29日16:46
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本报讯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昨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布,2012年1月1日起,大陆将开放台湾居民在部分省市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

  他表示,首批开放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江苏、浙江、湖北、四川、重庆9省市,开放的行业为餐饮及零售业。

  杨毅说,此举是我们为台湾同胞谋利益、办实事的又一重要举措,将为台湾广大同胞尤其是年轻人创业、发展提供重要机遇。我们欢迎台湾居民来大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有关部门将为他们认真做好服务。

  杨毅还在应询有关两岸产业合作及台商融资问题时表示,为进一步帮扶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广东、福建、辽宁、江苏、浙江、上海等省市近期陆续出台新政策,一是加强对台资企业的政策支持。如浙江省提出对台资企业与省内企业同等享受科技扶持政策等;上海市支持台资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对于符合条件或取得相应资格的台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或给予扶持。二是加大对台资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三是支持台资企业科技创新合作。四是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

  (裴闯 刘畅)

(责任编辑:丁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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