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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执勤用车将分级管理 禁止与公务车重复配备

2011年12月31日07:29
来源:北青网 作者:周英峰

  新华社电(记者 周英峰)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10月底,全国党政机关共认定违规车辆17.95万辆。这位负责人指出,下一步将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对已经认定的违规车辆,逐车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督促各地区按照新的编制标准完成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编制。

  对于个别党政机关违规配置的进口小轿车和进口越野车,除特殊用途并按规定报经上一级有关部门批准外,将依据有关规定一律认定为超标车,并按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顶风违纪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执法执勤用车,首先是抓紧出台各系统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然后分级制定具体办法;其次是严格核定编制,严格控制总量,严格限定范围,禁止与一般公务用车重复配备;第三是在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完成后,按照核定的编制和配备标准对现有的执法执勤用车进行全面梳理,认定超编等问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纠正处理。

  这位负责人说,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实,我们将在清理纠正阶段工作结束后,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对所辖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面不少于30%。中央公车治理办组成专门检查组,选择部分省区市和中央部门进行重点抽查。

(责任编辑:UN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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