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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藏獒街头疯狂扑咬过路女子 伤者获赔10万元

2012年01月03日03:27
来源:新京报 作者:陈博

  本报讯 (记者陈博)昨天,被两条无证藏獒咬伤的28岁女孩小周,仍然在医院里接受治疗。其男友石先生称,在海淀区田村派出所领导调解下,“狗主人”孟先生已同意支付伤者全部医疗花费,此外赔偿小周10万元。

  狗主人承担医疗费

  去年12月21日,小周和同事路过海淀田村锦绣大地水果批发市场北侧一个平房院门口时,两条藏獒突然冲出将她扑倒,其头部、背部及四肢受伤。据小周和在批发市场上班的职员回忆,田村派出所民警杨建华曾给肇事藏獒喂食并牵遛。事发后,自称狗主人的孟先生承认,该藏獒无狗证,由杨建华帮忙代养(本报昨日报道)。

  昨日下午,小周男友石先生称,前晚,田村派出所的所长和政委等领导,连夜帮他协商此事,杨建华和“狗主人”孟先生也都在场,双方在派出所达成调解。孟先生负担小周的全部医疗费,此外赔偿小周误工、精神损失等各项损失10万元。随后,双方又连夜到医院,和小周签了书面协议。

  “当晚就往我的账户上汇了款,昨天中午钱到了账。”石先生说。

  “我每天躺在医院里,一直是我男友帮我和狗的主人协商,讨要说法。”昨日,小周躺在医院里接受治疗。

  小周称,尽管伤势趋于稳定,但胳膊和腿部各被藏獒咬了一个深洞,医生担心伤口内部化脓感染,一周后才能出院。

  田村为养犬重点管理区

  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海淀区被列入重点管理区。在重点管理区内,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

  昨日,田村派出所门口还张贴着两张给居民的养犬公开信。公开信中强调,田村地区属于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的重点管理区,其中獒犬被列为“禁养”首位。公开信提醒辖区居民,将所养的大型犬牵出社区。

  记者在向田村派出所求证事件处理细节时,值班民警表示,处理此事的领导休息,明天才上班,就此事的后续情况,不便回应。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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