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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需要夫妻共同来办理

2012年01月03日04:34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赖伟行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针对本报曝光的广州住房公积金配偶提取存在的漏洞(详见本报12月30日AII1版),该中心已经正式下发通知,规范房屋产权人配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从今年1月1日起,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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