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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地铁偷iphone获刑2年 远程视频看守所受审

2012年01月04日14:27
来源:法制晚报
 

  东城法院上午审理新年首起公交扒窃案 被告人不必到庭——

  远程视频办案看守所里受审

  本报讯(记者王巍)在地铁站内,当戴着耳机听歌的甄女士有所察觉的时候,她的iPhone4已经落入罗某手中……

  今天上午,作为新年首起地铁扒窃案,罗某在东城法院受审。法院首次采用远程视频数字法庭审理该案,罗某在看守所接受审理,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

  “我认罪!”28岁的罗某对着面前荧幕中的法官说,他有三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偷窃的前科。

  2011年10月12日下午6点左右,28岁的罗某在本市地铁崇文门站G口通道内,趁甄女士进站安检之机,从她的上衣左兜内偷了iPhone4手机1部。

  甄女士发现并及时向其他市民求援后,罗某被抓。经鉴定,手机价值3200元。

  罗某说,他是因为生活困难才下手扒窃的,至于为什么选择在崇文门站下手,罗某称对那里“比较熟悉”。

  法院认为,罗某曾因实施犯罪行为被处以刑事处罚,但仍不思悔改,在公共场所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依法予以惩处。法院据此作出判决。

  ●法条链接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只要是公交扒窃类案件,不论金额,全部按照刑事犯罪处理。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本市所有的公交扒窃案都由东城法院全权管辖。

  ●节省资源

  简单扒窃案将远程视频审理

  据统计,从2010年5月8日到2011年底,东城法院共审理扒窃案200余件,占据了法院全部刑事案件的四分之一以上。扒窃案激增,占用大量司法资源。一趟往返看守所与法院之间的押送,便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

  为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东城法院以后将对此类被告人主动认罪、情节较为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扒窃案件全部采用远程视频技术进行庭审。

  在东城法院法庭内,书记员背后的大屏幕上显示的是在看守所受审的被告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远程视频审理,在地铁站里偷i-Phone4的罗某获刑2年 摄/记者曹博远

(责任编辑:UN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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