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北市一名男子程浩威酒后拿刀在街上随机乱砍,短短4分钟就连续刺杀4人,总共造成1死3伤的惨剧。台“最高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二审无期徒刑并剥夺公民权利终身的判决。
据法院判决指出,程男因曾对母亲家暴而遭人殴打,心中一直怀疑是一名陈姓男子教唆所为。2010年11月间外出购买啤酒时忽然想起此件事情,因此携带潜水刀前往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某茶行内,将他所怀疑的陈男和另名廖姓男子,砍成重伤。
程男行凶后仍然愤恨难平,离开茶行行经林森北路时见出租车司机连姓男子停靠等候红绿灯,竟无故持潜刀连续刺杀10余刀,将连男杀成重伤后离去。随后程男又巧遇一名素不相识的蔡姓男子,竟又持潜水刀将蔡男活活刺死。
程男一审时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0年,但二审法院认为他竟在一天之内连续持刀刺杀多人,恶性非轻,故改判他无期徒刑,并剥夺公民权利终身。全案经上诉“最高法院”后,法院已于日前将上诉驳回,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