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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河北省委:村医是农民健康的“守门人”

2012年01月10日10:37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刘红

  本报讯 (记者刘红)改善村医待遇,加大村医定向培养,给村医评职发“地方粮票”……在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农工党河北省委为解决农民就医问题建言献策,认为解决村医的问题,就是为农民健康修“网底”,就是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提案认为,作为农民健康“守门人”,乡村医生至关重要,他们不仅为农民治疗头疼脑热等常见病、多发病,而且要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村医们还要及时向上报告。最重要的是,村医更是破解基层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关键所在。

  然而,多年来,村医的工作条件较差、待遇偏低、生活艰苦、编制与实际需求不协调,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在农村偏远地区更为突出。作为公共卫生“网底”的农村医疗薄弱,成了医改面临的严峻问题。

  为此,农工党河北省委提案建议,进一步加强村级卫生室建设,允许个人投资标准化的村卫生室,村医自然也不例外。经达标验收后可作为新农合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承包或联包村卫生室,经卫生行政部门审定并批准后,颁发执证,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以及上级卫生院交办的各项任务,并享受政府给予的补贴。医改后除购买服务外,政府应加大对村医的补助力度,以不使其生活水平过度下降。并积极研究,逐步解决村医养老保险等问题。

  在采取以上措施稳固现有村医的同时,还要加大教育培训,让更多的医疗技术人员走进农村当村医,从根本上解决村医不足、素质不高、队伍不隐、“网底”功能薄弱的问题。农工党河北省委建议,利用我省医科院校,加大为农村培养医务人员的定向招生力度,并适当减免学费,政府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为农村培养一批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人才,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工作,其工资待遇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或由省财政转移支付,确保工资待遇不低于其他专业毕业生,并解决医疗、养老保险等,工作数年后允许流动。

  改革村医职称评审制度,在农村医生职称评审时,实行“地方粮票”,重能力、轻论文、参考学历、免考外语,最高可控制在副主任医师一级,一经授予职称即可享受当地事业单位同级职称待遇。该职称仅限在农村工作时使用,一旦调离农村,职称及待遇即行废止。使长期在农村基层工作的医务人员感到既有盼头又有奔头,安于在农村服务。

(责任编辑:UN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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