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靖)小学文化程度,无业,而就是这样一个平日里不起眼的30岁男青年,在现实生活中却成功扮演了“国家安全局的卧底”,多次“潜伏”到被害人身边,编排各种故事骗取48万余元。昨天在海淀法院法庭上,被告人洪波对此行为供认不讳。
洪波出生于贵州省,今年快31岁了。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洪波神情抑郁,少言寡语,对公诉人的说法总是简单地回应一句“没有意见”。
“你为什么要冒充安全局的人?”法官当面问他。“我一时糊涂。”洪波说。
为了把钱骗到手,洪波找出了与“安全局卧底”搭界的各种理由。比如:“我执行任务没有经费了”,“我母亲生病了”,“我可以帮你调动工作”,“我能帮你买到国家安全局内部房屋”等等。
据公诉人当庭指控,2010年4月至2011年2月间,洪波先后多次骗取被害人王小姐及其母亲共计480700元。公诉人认为,洪波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上述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洪波表示“没有异议”。
至于是怎么骗成的?根据洪波的供述,当时王小姐是电视台的。他利用一般人对安全局卧底怀有的神秘感,并假借权力,以“帮忙调动工作”、“购买到内部房屋”等为噱头,频频诱惑王小姐钻入“连环套”,两人还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然后,他在广州、成都等地收钱。
“钱都哪去了?”法官追问。洪波说,去年初他开了一个房屋中介公司,“钱都赔进去了。”
洪波表示“认罪”,但是“现在没有钱赔偿”。
是否想过骗钱的后果?洪波说:“我想做生意挣钱后再还给被害人,后来生意赔了。我给被害人打电话让她报警。”法官告诉他“自己去公安机关投案,可以认定自首”,洪波表示“没有想过”。
最后,法官宣布休庭,待合议庭评议后,评议结果择期宣布。J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