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神户地方法院11日裁定,西日本旅客铁道公司前社长山崎正夫因2005年一起重大列车脱轨事故所受罪名指控不成立。法官强调,尽管山崎个人不构成“业务过失致死伤罪”,他充任总裁的日本第二大铁路运营商没有采取符合人们期望的安全措施,是事故成因。
2005年4月25日早晨,福知山线一列快速通勤列车在兵库县尼崎市一处弯道因没有减速而脱轨,两节车厢撞入路边一栋公寓楼,司机和106名乘客死亡、562人受伤。
那是自1987年日本主要铁路网私有化以来最严重的事故。
日本国土交通省事故调查委员会认定,事故主观原因是司机失职,没有按照规程减速;客观原因是沿线没有安装能强制减速的列车自动停车系统(ATS)。
检察部门2009年7月提起诉讼,认为山崎理应清楚事故风险、却没有要求下属在事故地点安装防脱轨系统,主张法院判处他3年监禁。
山崎现年68岁,1996年至1998年在西日本铁道分管安全生产,2006年2月出任社长。发生事故的弯道1996年12月经过改造,变得更急。
检方认为,弯道改造前不久,北海道函馆线发生一起货运列车弯道脱轨事故,山崎理应吸取教训。辩护律师主张无罪,理由是当时铁路行业不认为这类弯道有那么危险。
胡若愚(新华社供本报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