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业委会换届选举 居民表决有人未出手“被投票”

2012年01月13日01:51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本市从2010年10月开始为房屋业主发放一卡通,便于业主在住建委建立的网络平台上对公共事项进行投票。海淀区健翔园小区却有业主称,他们尚未领取一卡通就收到了已投票的短信。为此业主代表周女士将北京市住建委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公开投票平台上的信息。前天,此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据悉,2011年健翔园小区曾贴出告示通知业主,可以到居委会办公室领取一卡通,并登录北京市业主决定共同事项公共决策平台,对本小区的业委会换届选举进行投票。

  但部分没有领卡的业主却在此后收到短信,内容为“您参与表决的《健翔园小区举行业委会换届选举》事项已于2011年8月31日结束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对此情况,居委会称按照业主登记的个人信息代他们办理的一卡通,但是当时没领,现在卡已经没了,也不清楚怎么投的票。

  为了弄清真相,2011年9月5日,该小区业主周女士代表部分业主向住建委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此次健翔园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中,所有参与投票的小区业主姓名(或单位名称和法人代表姓名)及其楼号、房号、建筑面积和投票时间。

  同年9月21日,市住建委做出告知书,认为北京市业主决定共同事项公共决策平台是供业主决定共同事项时推荐使用的表决工具,因此周女士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不再做出答复。

  周女士为此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撤销这份告知书,并公开相应信息。

  周女士认为,住建委的理由不成立,因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而该平台就设在市住建委门户网站,由住建委管理和运行,相关投票记录信息由住建委记录和保存,他人无法获取。

  同时,投票选举的相关信息与业主的权益密切相关,因此有义务公开。

  前天,在法庭上住建委的代理人称,周女士申请公开的信息并不属于规定的政府信息,住建委搭建的这个平台,只是一个方便业主进行投票表决的工具,住建委只对发起投票的内容进行筛查,并不进行其他的监督管理,因此不属于其法定职责范围。此案未当庭宣判。

  >>记者追访

  投票情况系统难保存

  针对业主的质疑,昨天住建委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为了监督发卡过程,在发放一卡通时都是放在带有密码的信封里,一旦密码被使用,系统就会自动发短信通知业主,目前北京已经发了10万张卡,还未发现过冒领卡的情况。

  他说,当时在健翔园小区发放一卡通的现场放有一台投票机,有发卡工作人员曾当着业主面撕开放有一卡通的密码信封,告诉业主怎么投票,“这确实是工作上的一个失误,不应该帮业主打开”,可能有业主因此认为“被投票”了。

  据他介绍,住建委主要负责北京市业主决定共同事项公共决策平台的系统运营,当有居委会或开发商等发起投票时,他们对投票内容进行审核。如没有违规之处则准许发起投票,然后每个业主可以使用自己的一卡通进行投票,系统里面已将人数、房屋面积等打包设置成了固定程序,投票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对结果进行统计,发起人和每个业主都能看到投票结果。具体情况系统会反馈到发起人,但是系统不会保存投票人的姓名、楼号、面积等个人信息,因此也无法对业主进行公开。
(责任编辑:UN100)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