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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会组织专职人员将入工资基金管理保待遇

2012年01月13日01:51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陈荞)昨天,市民政局发布今年工作要点。本市将加大对民办社工机构、志愿者协会等组织的扶持,探索在税费、税收、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民政部门将建立社会组织就业指数和工资指数,把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工资基金管理。

  工资基金管理是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工资和工资性支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人员纳入工资基金管理将可促使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加强经济核算,合理使用工资基金。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对全市社会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今年全市社会组织评估率要达到30%。”

  政府部门将探索在收费、税收、人才引进、兴办社会企业等方面给予社会组织更多优惠政策。民政部门将建设公益项目资源交易平台,启动社会组织联合劝募。

  此外,今年,民政部门还将探索建立优抚补助标准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挂钩的联动机制,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提高11.4%,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万元,进藏义务兵每人每年4万元。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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